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類別是通知,地點是江西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檔案類別:通知
  • 地點:江西省
  • 發布年份:2010
通知內容,發布機構,

通知內容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民眾飲食安全,我省自2009年7月起集中開展了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09〕136號)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加大違法生產經營食品案件查處力度,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食品安全整頓取得階段性成效。為鞏固前一階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實我省食品安全整頓各項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頓工作主要任務、考核指標及責任單位
(一)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
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條件、程式和要求進行審查。監督企業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添加劑。加強食品添加劑經營活動監管,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經營準入、登記註冊,查處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環節監管,開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專項抽檢和監測,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嚴禁採購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和採購非食用物質行為。規範食品添加劑標籤和說明書,查處標籤、說明書和包裝與《食品安全法》和有關標準規定不符的行為。開展“地溝油”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監督檢查,打擊違法提煉“地溝油”的窩點,查處無照回收、加工廢棄油脂的行為,嚴禁餐飲單位使用“地溝油”。
考核指標:杜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行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含餐飲單位)生產、銷售、使用食品添加劑合格率達100%,銷售食品添加劑進貨索證及建立台賬率達100%。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負責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環節的整治,省工商局負責食品添加劑銷售環節的整治,省衛生廳負責餐飲環節整治。“地溝油”專項整治由省食安辦牽頭,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零距離”服務行動,重點整治違法生產、銷售國家禁產、禁售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黑窩點”。深入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和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範)後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
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收購站(點)。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進一步理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認證管理體制,完善進貨查驗、進銷台賬和種養殖生產檔案,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監測。
考核指標: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銨等5種高毒農藥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全省農藥殘留例行監測合格率稻米、水果達99%以上、蔬菜達95%、茶葉達96%以上。畜產品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生鮮乳中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達到100%。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糧食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監測。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提高食品生產許可準入門檻。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查驗、出廠檢驗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製度。全面開展特別監督和常規監督檢查,監督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經營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大力整頓生產加工白酒、乳製品、嬰幼兒食品、飲料等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企業,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
考核指標:對生產加工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監管檔案建檔率達100%,投訴舉報處理率達100%,生產加工單位食品原料採購台賬建立率達100%,不發生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四)加強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
嚴格辦理進出口食品海關相關手續,打擊食品、食用農產品特別是疫區產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大力推進出口食品安全示範區建設,探索“出口食品檢驗檢疫分類管理”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重點加強對出口食品中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開展出口食品農產品和食品添加劑殘留監控,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製度,將逃避檢驗檢疫的企業一律列為不良記錄企業。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完善風險預警和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長效機制。
考核指標:各進出口食品企業均需建立並執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相關制度,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及備案基地清查覆蓋率達100%,實施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率達100%,對投訴舉報查處率達100%。不發生食品進出口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集中開展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季節性、節日性食品的專項執法檢查,開展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奶製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和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義務的專項執法檢查,著力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切實規範食品市場秩序。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製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考核指標:對食品經營者經營資質監督檢查率達100%,調解處理投訴舉報和消費者申訴率達100%,食品經營單位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建立率達100%以上。不發生食品流通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六)加強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清理、修訂餐飲消費環節相關食品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規範餐飲服務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準入門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不斷提高餐飲單位衛生條件和餐飲單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的安全性,提高餐飲單位持證經營率。制定並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畫,以學校食堂、幼稚園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滷味、便當、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對其採購的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採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建立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
考核指標:對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餐飲單位建立原料採購索證索票或台賬制度率達100%,投訴舉報查處率達100%。設區市和縣(市、區)城區範圍餐飲單位持證經營率達90%以上。不發生餐飲服務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
(七)加強畜禽屠宰整頓。
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規範生豬定點屠宰場建設,加強農村生豬屠宰場點管理,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加大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完善屠宰監管和肉食品質量信息可追溯系統,完善大型屠宰和肉品流通企業的冷鏈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考核指標:縣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達98%以上,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達80%以上。不發生畜禽屠宰供應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八)加強保健食品整頓。
依法對獲批註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開展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重點打擊未取得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保健食品和生產經營標籤標識不規範的保健食品行為。查處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誇大宣傳功能的行為。
考核指標: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符合GMP(良好生產規範)標準達100%,投訴舉報處理率達100%。不發生涉及保健食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九)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及政策法規。
清理廢止與《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現行食品質量標準、衛生標準和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進行清理,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動員社會、企業和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工作。制定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攤販管理辦法,江西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管理辦法,結合《食品安全法》,修訂各部門食品相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規範並公示食品生產許可、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管理工作規程。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
制定我省201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大力開展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食源性致病菌常規監測、過程監測和耐藥菌專項監測,重點對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以及流通範圍廣、消費量大,以往在國內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消費者關注等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監測,特別是加大對乳品等高風險食品檢驗檢測頻次,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建立我省食品安全有害因素和食源性疾病資料庫,確定承擔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在全省建立11個食品監測網縣級監測點,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收集、匯總、分析統一平台,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統一抽驗,對較高風險食品及時發出預警信息。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一)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制定全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在全省重點食品企業中開展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積極發揮各類食品行業協會作用,督促行業協會開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較高業務水平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食品安全崗位專職人員,引導企業規範生產、守法經營,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和職能部門監管檔案,探索建立各環節的電子監管網路,鼓勵支持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在食品行業全面推廣。在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建立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制度,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質量信用建設和信用分類監管。
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採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強治理整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的責任,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的重點內容,統籌安排監管力量,加大經費投入,保證整頓任務落實。
(二)嚴格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機構改革,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確保職能調整期間不出現監管真空。要抓緊制定2010年整頓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分解整頓工作任務,明確各環節、各階段的整頓目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將集中整頓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整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形成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在分段監管和行業監管的基礎上,加強對本系統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監督指導,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各環節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監管相對人宣傳告知食品安全整頓有關內容和要求覆蓋率達到100%。省食安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三)切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和嚴格責任追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重視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注意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線索並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培訓與演練,做好相應的人員、物資、技術儲備,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規範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鑑定程式,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積極開展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工作開展進度,有針對性的對下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食品安全協調部門要組織對同級成員部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考評,對下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的工作督查和考評。省食安辦要根據有關要求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頓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省督查、考評工作,並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五)大力開展輿論宣傳報導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我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部署和各部門出台的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積極宣傳、報導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增加人民民眾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認識和滿意度。要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六)認真做好信息報告和發布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綜合協調部門報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要統籌和規範食品安全整頓信息發布工作,對影響僅限於本行政區域的信息,由本級政府授權有關職能部門發布;對涉及兩個以上設區市的信息,由省政府授權的食品安全整頓綜合協調部門統一發布。

發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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