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改革委2015年9月6日發布了《關於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術先進、便捷高效、綠色環保、安全有序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適應“網際網路+高效物流”的發展需要,建設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建立和完善以試點城市為龍頭、輻射帶動區域物流協同發展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首批將遴選試點城市10-15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 發布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5年9月25日
- 發布文號:發改經貿[2015]2008號)
通知,附屬檔案摘要,
通知
關於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經貿[2015]20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落實《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國發[2014]42號,以下簡稱《規劃》)和《促進物流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14-2016年)》,更好地發揮“網際網路+”背景下城市在物流業創新發展中的集聚、引領和提升作用,率先在物流管理體制機制方面進行突破,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並進一步增強物流對“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支撐保障作用,我委將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城市是物流業發展的關鍵節點和重要載體,也是一個國家物流業發展水平與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對提升物流產業基礎和服務能力,加強物流資源整合和最佳化,破除物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創造良好的物流業發展環境,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將有利於提高城市經濟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更好地引領區域物流協同發展,進一步改善投資和消費環境,促進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二、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規劃》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通過試點示範,著力解決現代物流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政府物流管理的體制機制,實現現代物流在重點區域突破創新和率先發展,形成典型示範效應,促進以城市為中心的區域物流協同發展和區域間物流高效銜接運行,提高社會物流整體發展水平,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民經濟提質增效。
(二)工作目標
按照《規劃》到202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術先進、便捷高效、綠色環保、安全有序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的要求,適應“網際網路+高效物流”的發展需要,建設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建立和完善以試點城市為龍頭、輻射帶動區域物流協同發展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通過試點城市在政府物流管理方面的改革創新,探索和營造有利於現代物流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適應現代物流發展的法規規章,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物流發展的政策體系,推動物流產業的發展和物流效率的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物流發展規劃制定工作。城市物流發展規劃是城市物流工作的統領。試點城市要編制(或完善)城市物流發展規劃,並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規劃、交通規劃等做好銜接,根據本地的產業特點、發展水平、設施狀況、市場需求、功能定位等,明確本地物流業發展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發展重點以及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提出促進城市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特別是要明確城市物流設施用地範圍,確保規劃落地實施。要加強規劃的約束性,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通過制定規劃,探索有利於資源整合和最佳化配置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適合本城市發展的現代物流發展路徑。
(二)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環境。建立和完善由城市相關部門組成的現代物流創新發展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形成多部門聯動、責權明確的運行管理機制。加快推進物流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在確保企業運營安全的前提下,放寬對物流企業資質的審批條件,在試點城市探索建立物流領域的“負面清單”,形成公平透明的市場準入規則。通過制定標準、管理規範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管理體制。對制約現代物流發展的地方規章抓緊修訂完善,加強改革創新,支持行業企業發展,減輕企業負擔。城市政府要加快職能轉變,加強物流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並指導行業協會等為企業提供教育培訓和其他公共服務。
(三)完善城市重要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最佳化城市重要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因地制宜整合或新建物流園區,加快航空、鐵路、公路物流樞紐建設,根據區位特點,加強與京滬、京廣、歐亞大陸橋、中歐鐵路大通道、長江黃金水道、珠江-西江黃金水道等跨區域物流大通道無縫對接。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物流設施建設的積極性,積極發展甩掛運輸,建設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城市集疏運通道網路,完善基於滿足居民消費需求和城市運行保障的物流基礎設施,加強電子商務、應急、冷鏈、快遞等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最後一公里城市配送設施網路。研究建立城市托盤共同系統,推廣標準化托盤的循環利用,提高物流運作效率。
(四)形成現代化的區域物流服務網路。努力提升城市物流服務水平,發揮物流業集聚效益和帶動作用,形成以試點城市為中心、輻射周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物流產業服務體系。提高城市配送的規模化和協同化水平,建立快速便捷、綠色高效的城鄉共同配送體系。提高城市物流信息監控和調度水平,提高城市物流信息分析預警能力。位於長江經濟帶、京津冀等重點物流區域的城市要研究建立省際物流合作機制,加快區域物流一體化進程,促進物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結合本城市區位特點,進一步提升國際物流服務能力,積極探索國際國內物流一體化運作。
(五)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物流企業。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要求,加快培育1-2家技術水平先進、主營業務突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物流企業集團。鼓勵物流企業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先進信息技術的套用,開展技術套用和經營模式創新。引導運輸、倉儲等傳統物流企業向上下游延伸服務,支持骨幹物流企業與其他產業“多業聯動、融合發展”。培育和支持大型快遞企業發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發展。鼓勵物流企業與本地區先進制造企業深化戰略合作,建立與新型工業化發展相適應的製造業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具有全球採購、全球配送能力的供應鏈服務商。
四、組織實施
(一)申報與評定程式。現代物流創新發展試點城市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組織申報。每個省(區、市)限報1個城市,計畫單列市可單獨申報。申報城市原則上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
2、《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確定的一級或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
3、符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自貿區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規劃的城市。
申報材料須在10月20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材料包括:試點工作方案一式三份,並附電子光碟1份。試點工作方案由申報城市編制,省級發展改革委進行預審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開展城市創建工作方案的評議工作,並遴選10-15個城市開展第一批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
(二)加強創建工作方案編制。申報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戰略定位,從本地物流業現狀、特點和比較優勢出發,確定試點示範工作的目標、重點、步驟和政策措施等,圍繞著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政策措施改革創新、實施步驟、取得(預期)成效等相關方面編制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特別是要突出城市物流的發展特色和體制機制創新。
(三)建立創建工作的保障機制。參與創建工作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建立試點工作的協調機制。發展改革部門要主動發揮綜合協調職能,促進參與試點工作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組織有序、分工合理、協調配合的制度化、常態化推進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順利實施。
(四)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第一批現代物流業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名單後,相關城市要按照試點工作方案抓緊開展工作,落實各項試點任務,確保實現試點目標。工作進展情況和取得的經驗成果要及時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各地要高度重視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積極推進物流領域的改革創新,加快建立適應“網際網路+”背景下的物流管理體制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市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及時協調解決城市試點工作中面臨的土地、規劃、體制機制創新等問題。今後,中央預算內投資將優先支持試點城市內符合條件的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我們也將以適當方式推廣試點城市先進經驗。
附屬檔案: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9月6日
附屬檔案摘要
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編制要點
為加強對各地編制《現代物流業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的指導,提高編制水平,制定本編制要點。
摘要
(一)試點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二)試點工作主要任務
(三)試點工作重點工程
(四)試點工作保障措施
(註:請將此部分文字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
一、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與戰略定位
(一)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概況。(1)區域概況:行政區劃、地理位置、地理特點、氣候條件等;(2)總體經濟發展情況;(3)產業結構情況:一、二、三產業結構情況,支柱產業和重點產業情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及增速、進出口額及增速;(4)產業布局情況:各產業的空間布局情況,園區和產業集群;(5)社會發展情況:人口、科教文衛等情況;(6)發展定位與優勢。
(二)城市經濟社會和物流業發展戰略。結合城市的總體發展戰略目標與定位,從拉動消費、促進城市經濟轉型、增強經濟發展活力等方面對城市發展現代物流的方向和要求進行詳細分析。
(三)城市物流發展的基礎條件。城市交通基礎設施條件,近5年物流總量總額及增長情況,物流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港口、口岸、物流園區等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情況、多式聯運發展情況、骨幹物流企業發展情況、物流信息化發展水平等。
二、城市物流業發展現狀與問題
(一)城市物流業發展概況。近3年社會物流總額及增速(包括社會物流總額的構成等)、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現代物流企業數量及城市主要大型物流企業經營情況、物流園區建設情況、城市現代物流發展主要特點與優勢、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二)城市物流業發展政策環境。近年來出台的有關規劃、政策和地方性法律法規等。
(三)城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試點工作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以《規劃》為指導,結合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方向,明確城市物流業創新發展的原則思路和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以及試點工作的總體目標,注意與城市物流發展規划進行銜接。
(二)具體目標。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突破的政策性內容及預期效果,以及社會物流總額及增長率、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A級以上物流企業數量等。
(三)基本原則。試點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四、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
在分析本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從最佳化物流業規劃布局、加強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物流企業國際競爭力、培育物流業新興增長點、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要對體制機制創新方面詳細闡明)、帶動形成區域物流服務網路等方面,按照具有創新性和試點示範意義的要求,提出具體化的試點工作任務,選擇若干方向作為突破口,爭取率先形成示範。
五、擬實施的重點工程
具體項目要明確:項目名稱、規模、建設的主要內容、技術路線、預計完工時限;項目投資、資金籌措方案、效益分析;項目取得的效果及對完成創建工作目標的支撐作用等。
六、試點工作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措施。建立試點工作的綜合協調機制,包括主管領導、牽頭部門、參與部門,工作協調落實機制等。
2.資金保障措施。明確市政府開展創建工作期間每年用於支持物流業發展的資金額度、使用方向等。
3.其他保障措施。如宣傳引導、氛圍營造、先進物流技術推廣套用等其他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被確定開展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後,在進一步完善物流工作以及提升城市現代物流發展水平等方面擬繼續開展的工作計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