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支持河北沿海經濟隆起帶發展的意見

《關於金融支持河北沿海經濟隆起帶發展的意見》是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7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金關於金融支持河北沿海經濟隆起帶發展的意見融支持河北沿海經濟隆起帶發展的意見
  • 發文字號:銀石發【2011】142號
  • 發布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 發布日期:2011年07月22日
檔案原文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打造沿海經濟隆起帶的戰略部署,引導金融業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大力支持沿海經濟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緊緊圍繞壯大沿海經濟隆起帶,打造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新高地的戰略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建立健全多層次、多元化、開放性的金融體系為基礎,以提升金融的資本聚集和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為重點,以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為保障,不斷增強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加快打造沿海經濟隆起帶提供強大支撐。
二、基本原則
——金融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原則。金融要始終以服務經濟發展為宗旨,緊緊圍繞打造沿海經濟隆起帶對金融不斷提出的新要求,科學、合理地發展金融市場,創新金融產品,改進金融服務,做大做強金融產業,促進金融與沿海經濟發展相適應。
——整體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統一原則。金融要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為加快打造沿海經濟隆起帶提供全方位支持,同時要突出支持重點,著力推動沿海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最佳化經濟結構。
——政府引導與市場導向相結合原則。金融機構既要在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引導下,增強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又要堅持市場取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改革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原則。金融部門要加快改革創新步伐,積極探索新的金融支持手段和方式,不斷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同時也要強化風險意識,努力完善風險控制和分散機制,維護金融穩定。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增強金融服務能力
1.做強銀行業。大力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進入沿海地區設立地區總部、分支機構或出資設立法人機構。支持域內現有各家銀行增加市縣域分支機構網點,完善網點服務功能,擴大業務覆蓋面。支持地方法人銀行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本實力,增強經濟發展支撐力。積極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明晰產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步伐。
2.發展證券業。積極引進優質券商進入沿海地區設立機構。支持各證券、期貨營業機構增設業務網點,拓展業務空間。支持證券機構通過資產重組和增資擴股等方式,增強競爭實力。
3.壯大保險業。支持國內外保險公司在沿海地區有序設立分支機構,支持設立沿海地區法人保險公司,積極培育和拓展區域保險市場。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資保險業,規範發展保險中介機構,實現保險投資主體和保險機構多元化。
4.加快新型金融業態發展。推動信託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規範發展,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積極培育各類投資基金主體,支持設立沿海區域法人基金公司,鼓勵組建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基金。支持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機構拓展業務。積極爭取金融機構總部到沿海地區設立後台業務、產品研發、客戶服務、人員培訓和數據備份等機構。
(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最佳化信貸資源配置
1.爭取各家銀行總行大力支持。積極爭取各家銀行總行將我省沿海經濟隆起帶規劃區域列為信貸支持重點區域,促進信貸資源配置向我省沿海地區傾斜。積極爭取將沿海中心城市的分支機構列入各家銀行總行的重點城市行發展規劃,單獨配置信貸計畫,努力滿足沿海中心城市建設資金需求。積極爭取各家銀行總行擴大在冀分支機構授信業務許可權,建立貸款優先審批快速通道,及時滿足實體經濟信貸需求。
2.積極引入省外和境外資金。加強與資金較充裕的外省金融機構合作,採取銀團貸款等方式,引入省外資金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重大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各家銀行境外分行和代理機構的網路和資源優勢,開展海外代付等業務合作,利用境外資金滿足企業對外貿易資金需求。與境外銀行開展內保外貸業務合作,藉助境外資金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3.用好用活信貸額度。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通過規範轉讓信貸資產、賣出票據、與信託公司合作發行信貸資產理財產品等方式,為新增貸款騰挪空間。調整好收回再貸的地區結構,優先滿足沿海地區經濟發展。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加快產能落後項目信貸退出,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率。
4.突出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圍繞沿海經濟隆起帶發展建設規劃,依託各類工業聚集區和產業園區,優先支持港口、交通、水利、能源、城建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港口物流、精品鋼鐵、石油化工、裝備製造、能源、冶金建材、濱海旅遊等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切實增強對新產品新技術研發、生產、推廣和節能減排、生態環保設施工程的支持;大力支持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海洋科技等高新技術領域產業發展,推動現代產業向沿海地區加速聚集。
5.加強薄弱環節金融支持。落實省委省政府統籌城鄉發展的有關要求,不斷加大對農業產業化、農村物流、基礎設施、新民居建設等“三農”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做好教育基礎設施、基層醫療服務網路、保障房建設、全民創業等民生領域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方面的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加快發展金融市場,拓寬投融資渠道
1.加大企業上市推進力度。依託境內外資本市場,大力推動沿海地區規模大、效益好、帶動作用強的優勢企業和具有核心競爭力、發展潛力大、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上市。支持上市公司通過併購、資產置換、整體上市等方式,加大資產重組力度,增強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培育後備上市資源,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服務指導。
2.大力發展債券融資。積極推動沿海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引導鼓勵各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業主管部門搭建平台,組織申報發行企業集合債券。支持符合發債條件的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公司債。引導企業靈活運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3.大力促進保險資金融通。鼓勵駐冀保險公司向總公司推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條件的建設項目,促進保險資金與重點項目對接,吸引保險資金投資沿海地區重點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鼓勵保險資金投資建立創業投資企業、產業投資基金,積極探索保險資金參與沿海經濟建設的新途徑。
4.加快發展場外交易市場。加快研究出台“新三板”市場在我省沿海地區落地相關配套政策,推動沿海工業園區、科技園區進入“新三板”試點。鼓勵沿海企業利用省內外產權交易市場開展股權產權交易,提高股權產權融資能力。積極做好項目推介,吸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沿海企業。
5.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加強期貨知識培訓,搭建期貨機構與實體企業對接平台,探索開展鋼鐵、煤炭、糧食等期貨業務,充分利用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促進沿海地區特色產業發展。
(四)加快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和效率
1.探索投融資機制創新。在統一規劃基礎上,探索通過BOT(建設—經營—移交)、BOO(建設—擁有—經營)、BOOT(建設—擁有—經營—移交)、ABS(資產證券化) 和“投資、建設、經營、管理”四分開等模式,吸引各類投資主體投資建設和經營基礎設施,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業主投資、市場運作”的投資機制。
2.加快信貸服務創新。支持貸款抵押方式創新,積極推進應收賬款、採礦權、林權、智慧財產權和股權抵(質)押貸款,探索開展水域灘涂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擴大抵押擔保範圍。鼓勵擔保方式創新,探索以企業聯保互保等多種方式,解決擔保難問題。推動地方財政建立沿海經濟隆起帶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對金融機構貸款損失給予一定補償,激勵銀行加大對沿海地區的信貸投放力度。
3.加強銀行中間業務創新。鼓勵銀行向外向型企業提供擴大出口和發展境外業務的現金管理、國際業務、金融理財、投資銀行等綜合性金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鼓勵銀行創新匯率避險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鼓勵銀行開發債券、基金和外匯等金融理財產品,提高社會閒置資金利用效率。
4.穩妥推進證券業務創新。穩步發展股指期貨、融資融券和資產管理業務,鼓勵投資顧問業務發展,加快證券機構業務轉型。
5.加強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深入推進“保險信譽工程”、“保險護城河工程”和 “綠色保險工程”。積極發展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探索發展巨災保險,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區域覆蓋範圍,健全農業保險支持體系。加快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業務發展,實現以保險帶融資,以融資帶出口。積極發展保障型保險產品,鼓勵商業保險參與、補充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服務。
6.推動沿海離岸金融業務發展。根據沿海地區開放型經濟發展迅速、外匯交易規模較大的特點,支持沿海地區金融機構開辦離岸金融業務。
7. 探索航運金融發展。借鑑其他沿海地區港口建設經驗,積極開展針對航運業的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探索建立現代航運金融服務體系,為航運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五)改進外匯管理,進一步提升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
1.促進貿易便利化。加快建立貿易收付匯總量核查制度和進出口企業分類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便利企業貿易收支。支持企業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便利企業進行跨境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研究出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納入總量核查的管理辦法,便利區內企業外匯收付。
2.促進服務業對外開放。積極貫徹國家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戰略方針,拓展海運、港口、建築安裝和勞務承包等代表性服務貿易。加快服務外包示範區建設,擴大軟體和信息服務、商貿流通、金融保險等新興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放寬服務貿易售付匯審核限額,簡化審核憑證和審核手續,加快超限額業務審批速度。
3.提高招商引資質量。推進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改革,引導外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科技產業。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外資項目審批登記協調機制,縮短審批周期,提高辦事效率,加快外資到位速度。加強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早對接、早介入、早指導、早服務,積極為企業提供便利。
4. 提高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取消境外投資用匯額度限制,擴大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放寬境內企業境外放款限制,推動企業“走出去”。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境外放款、對外借債、對外擔保等資本項下業務,促進企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拓寬境外融資渠道。充分利用好我省短期外債餘額指標,優先滿足沿海地區商業銀行和中資企業短期外債需求。合理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增強境外籌資能力,支持沿海地區公共事業、港口和港城基礎設施建設。
(六)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推動金融要素資源向沿海聚集
1.最佳化支付結算環境。完善支付服務基礎設施,提高支付系統接入率,擴大河北省集中代收付系統套用範圍,支持建立第三方支付組織,促進支付系統服務範圍向縱深發展。積極推廣套用銀行卡、電子銀行、網上支付等新型支付結算方式,改善外卡受理環境,拓展票據業務種類和使用功能,滿足沿海地區多樣化支付需求。
2.最佳化社會信用環境。依託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加快信用信息整合,建立企業和個人綜合信用檔案。加快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保險公司以及擔保公司等接入徵信系統步伐,為各類主體提供更加全面的徵信服務。推動行業信用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發布平台。探索建設區域性、專業性地方特色的徵信資料庫,加快信息共享合作。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提升社會信用管理水平。
3.最佳化中介服務環境。大力支持會計、審計、法律諮詢、資產評估、資信評級、經紀公司、投資諮詢等金融中介機構發展,建立健全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推動中介機構規範運作,提高誠信經營和專業化服務水平。
4.最佳化金融安全環境。加大金融監管力度,促進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非法金融活動,維護沿海地區良好金融秩序。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和處置機制,發揮沿海地區政府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整體合力,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最佳化區域金融合作環境。加強與京津和周邊省份金融部門的交流合作,建立金融協調機制和信息溝通機制,推動金融機構間開展業務合作、金融創新和跨區域經營,實現金融產業共同發展。
6.最佳化金融人才發展環境。積極開展金融系統員工業務培訓,努力為金融從業人員創造深造機會,加大金融人才隊伍培養力度。拓寬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渠道,建立引進高層次金融人才的優惠政策,加快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步伐。推動地方政府建立對有突出貢獻金融人才的獎勵制度,提高高層次金融人才政治待遇,完善人才隊伍激勵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增強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打造沿海經濟隆起帶,不僅是河北主動融入國家沿海開發總體戰略、加快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國家最佳化沿海地區生產力布局、整體提升京津冀區域發展水平、加快我國經濟成長第三極建設的需要。金融系統要從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正確領會貫徹省委省政府區域發展戰略意圖,切實增強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協力推動沿海經濟加快發展。
(二)積極做好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組織推動工作。人民銀行、各金融監管部門分支機構和地方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緊密協作,共同做好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積極解決金融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不斷最佳化金融政策環境,促進金融改革創新;要定期開展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效果評估,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推動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工作取得實效。
(三)努力提高金融支持沿海經濟隆起帶的能力。各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加強沿海經濟隆起帶融資需求研究,制定科學的發展戰略,加快機制、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切實提高對沿海經濟隆起帶的支持服務能力,努力實現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與自我發展的“雙贏”。
請人民銀行秦皇島市、唐山市、滄州市中心支行將本意見轉發至轄內相關金融機構。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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