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市)農業農經部門,各市、縣(市)金融辦,各市、縣(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江蘇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分局,蘇州保監分局,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財產保險公司: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從事農業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近年來,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服務“三農”政策措施,為解決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推動現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為進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滿足家庭農場融資需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支持作用,二、創新家庭農場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三、強化財政資金及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四、健全金融扶持家庭農場發展合作機制,

一、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支持作用

1、夯實信貸支持家庭農場信用信息基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農業農經部門推薦的家庭農場名錄,進一步強化對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採集和評價工作,創建家庭農場信用庫,開展信用評級、動態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信用評價與信貸投放相結合,將家庭農場信用評級和主要成員信用狀況一併納入信用管理,夯實信用信息基礎,並從中篩選出一批主要從事農業生產、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經營管理比較規範、收益相對穩定的家庭農場作為支持重點,支持守信家庭農場融資。
2、加大對家庭農場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強化激勵考核,努力實現對家庭農場信貸投入持續增長。根據家庭農場經營狀況和融資需求合理測算可貸資金額度,對家庭農場貸款適當給予利率優惠,有效降低家庭農場經營主體的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家庭農場金融服務考核激勵機制,適當提高家庭農場業務風險容忍度。
3、切實落實好主辦行制度。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江蘇省分行、省農聯社系統要及時總結金融支持家庭農場試點經驗,切實落實好主辦行制度,進一步擴大家庭農場“一對一”服務覆蓋面,並做好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的支持服務工作。

二、創新家庭農場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4、探索家庭農場信貸服務模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特點和實際融資需求,針對不同類型和經營規模的家庭農場提供差別化的融資方案,按照“宜場則場、宜戶則戶”的原則給予信貸支持,推行“一次授信、餘額控制、隨用隨貸、周轉使用”的信貸模式。根據家庭農場資金周轉特點,靈活設定貸款期限,創新服務模式,最佳化業務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拓展產業鏈融資,支持發展“農業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產品專業市場+家庭農場”等模式,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獲取能力。探索將“陽光信貸”、“德國IPC”、“信貸工廠”等服務理念運用到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5、創新家庭農場融資產品。大力推動“金農貸”、“富農貸”融資產品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力度。鼓勵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家庭農場的貸款支持,加大對所在縣域家庭農場資信調查,安排專門貸款規模、專門人員為家庭農場提供一攬子金融增值服務。鼓勵融資租賃公司對接家庭農場融資需求,因地制宜提供農機具等融資租賃服務。在規範發展基礎上,引導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為家庭農場提供優惠、便捷的金融中介服務。支持“開鑫貸”等P2P平台設立專門針對家庭農場的融資項目和產品。
6、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做大直接債務融資規模,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騰出更多信貸資金支持家庭農場。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專項用於“三農”領域,補充支持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金來源。
7、豐富家庭農場貸款增信手段。探索採取農地抵押與多種農貸技術相結合的方式,豐富家庭農場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嚴格控制信貸風險。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家庭農場金融服務工作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結合起來協同推進,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加強綜合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為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試點創造條件。
8、健全農業保險服務機制。加強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三農”保險服務網點服務功能。落實“惠農政策公開、承保情況公開、理賠結果公開、服務標準公開、監管要求公開和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的“五公開、三到戶”農業保險服務規範。推進農業保險減災工作,統籌設計農業保險險種和農業防災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防災減災服務。
9、完善涉農保險產品體系。針對家庭農場實際保險需求,由保成本向保產量、保收入和保市場價值轉變,開發設計適銷對路的保險產品。開展生豬和蔬菜價格指數保險試點,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試點。鼓勵發展家庭農場農機具保險、僱主責任險、食品安全責任險等業務。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完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
10、推進涉農貸款保證保險試點。開發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家庭農場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建立保險公司、銀行及政府風險共擔機制,試點地區地方政府可設立涉農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償基金。鼓勵各省轄市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所轄試點地區涉農貸款保證保險補償基金進行配套補償,支持試點工作開展。

三、強化財政資金及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

11、最佳化農村金融布局結構。支持村鎮銀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引導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對在蘇北、蘇中地區設立的縣以下銀行營業網點,給予10萬元獎勵,引導金融機構在網點布局上向蘇北、蘇中地區傾斜,擴大農村地區基礎金融供給。
12、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家庭農場等涉農信貸投放,每年度對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含非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和省內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的信貸投放情況進行考核,當其在省內投放給家庭農場等涉農貸款的增速高於全省全部貸款平均增速,省財政對增量貸款部分按不超過2.5‰的標準給予相應的貸款風險補償。省財政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家庭農場等涉農貸款,按其季均餘額不高於3‰的獎補標準給予直接風險補償。
13、建立擔保業務風險補償機制。加強並完善對家庭農場等涉農貸款擔保的政策扶持,省財政按涉農擔保業務季均餘額給予不超過1%的風險補償。
14、擴大涉農擔保基金範圍和規模。省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改革擔保基金,根據放貸款情況增加擔保基金規模,重點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
15、強化貨幣政策工具引導作用。對於支持家庭農場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在再貼現、再貸款等政策工具使用上給予傾斜和支持。

四、健全金融扶持家庭農場發展合作機制

16、建立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協作機制。成立由省農委、省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銀監局、省保監局等部門聯合組成的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協調小組,各市縣也要建立相應機制。加強家庭農場金融扶持問題研究,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加強政策指導,保證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17、構建家庭農場信息共享機制。各級農業農經部門要紮實做好家庭農場資料庫建設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家庭農場認定、匯總、建檔、登記、立卡,建立規範的家庭農場信息平台。加強對家庭農場主的培訓,引導規範財務管理,增強財務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農場主經營管理能力。加快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製度,省市縣三級聯動,構建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庫,對納入名錄的示範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發布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及時向金融機構推介,構建與金融機構對接信息平台。
18、加強家庭農場信貸支持統計監測。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督促轄區內主辦行制定完善家庭農場金融服務專項辦法和實施細則,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季度統計,動態跟蹤轄區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完善重點支持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錄,探索開展家庭農場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對家庭農場相關金融服務情況定期匯總,並及時通報協調小組其他成員單位,確保對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政策落到實處。
19、營造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良好氛圍。各級農業農經部門和各金融機構要發揮組織、技術、信息優勢,廣泛宣傳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政策落實、責任落實、工作落實,促進現代農業與金融服務業互利共贏。“省金融創新獎”對金融機構在創新領域、創新產品、創新服務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重點突出對包括農村金融等方面的考核,並對獲獎金融機構按年度予以表彰獎勵。
省農委省金融辦省財政廳
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保監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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