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運用市場化手段化解產能過剩的提案

《關於運用市場化手段化解產能過剩的提案》是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0003號提案,由民進中央提出。

2012年以來,受全球經濟復甦乏力的影響,我國產能過剩問題日益突出。在國際經濟環境愈發複雜和低迷,我國經濟轉型升級進入深化階段的背景下,我國當前的需求與生產矛盾更突出,產能過剩問題更具普遍性和複雜性。
一方面,產能過剩問題具有普遍性。表現為產能過剩問題不僅在傳統產業,而且在部分戰略性新興產業中也都存在。傳統產業中鋼鐵、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石化、家電等都存在產能過剩,2012年中國鋼鐵行業產能過剩1.6億噸以上,水泥產能過剩超過3億噸,而有色金屬的產能利用率已由2007年的90%降至65%左右,部分行業甚至已經出現了絕對過剩和長期過剩。戰略性新興產業,如光伏行業也存在產能過剩問題。另一方面,產能過剩問題具有複雜性。深層次看,首先,我國當前的產能嚴重過剩,主要不是市場自身運行的結果,而主要是各地政府的“跨越發展”衝動、發展速度(GDP)競賽以及隨之而來的低水平重複建設和非理性地上項目、鋪攤子導致的;其次,在全球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再平衡背景下,我國外向型發展模式遭遇挫折,產業層級低、勞動力密集型和資源消耗型經濟的弱點凸顯出來;第三,收入分配不合理導致內部消費性需求不足。
當前我國經濟成長下行壓力加劇與轉型升級、結構調整形成尖銳矛盾。但是,產能過剩的普遍性和嚴重性,已經不允許我們片面地保增長,必須堅定轉型和調整的決心,以壯士斷腕的勇氣,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管住政府那隻“閒不住的手”,堅決遏制盲目擴張產能、做大規模的體制性非理性動能,全力推動轉型發展、創新驅動,在確保不增加新的落後產能的前提下,放手依靠市場的力量化解產能過剩危機,同時為消化現有過剩產能提供必要的制度、政策保障。
為此,建議如下:
一、消除產能過剩的體制性因素。政府正確履行職能和更好發揮作用,是切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條件。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明確把土地消耗、能源強度、生態環境狀況、政府債務水平及債務資金投向等反映能源資源消耗、環境影響程度、社會發展情況的指標納入政府工作報告的“必答題”,列為幹部考核的“必考題”。
二、建立統一協調的產能化解政策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監控和考核體系,對重點行業的產能過剩進行動態監控。增強中央與地方互動,及時發布全國及各地產能信息,疏堵結合、科學引導,防止在產能過剩問題上“一刀切”。引導各地通過先進產能置換等方式逐步推動,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在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的基礎上,完善要素市場體系,保障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奠定市場發揮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引導企業主動調結構、加快升級,引導社會資本加快流向有前景的新興行業。
四、大力實施淘汰落後、兼併重組和技術創新。儘快建立淘汰落後產能激勵機制、落後產能退出補償機制及其實施細則,完善節能、環保、安全標準體系,倒逼高耗能、高污染、規模不經濟的企業落後產能退出。積極推動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力度,重點扶持高技術中小企業,鼓勵企業增加技術研發投入,通過政策引導、典型示範和改進服務等,使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企業不斷改進管理,重視智慧型技術、物聯網、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技術進步。
五、加快推動企業“走出去”。加大對企業“走出去”的引導和政策支持,引導、規範和保護企業的境外投資活動,鼓勵投融資系統加大對企業海外投資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對已開發國家新興行業的投資併購力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研發機構和創新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合作。對於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已進入產業發展成熟階段、存在產能過剩和過度競爭的傳統製造領域,支持企業通過聯合建立境外工業園區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消化過剩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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