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於2015年10月10日由交通部在今天下午3點將召開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專題新聞發布會中公開,新規將在未來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總體而言,意見稿延續傳統監管出租汽車的思路,讓專車更加職業化。對平台、車輛和司機都做出了限制。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有四點,一是約租車價格要高於計程車;二是車輛需要變革性質為營運車輛,8年報廢;三是駕駛員必須通過考核合格者,才能獲得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預約出租汽車);四是城市人民政府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配置數量有限定,專車平台的資質申請也會被下放到各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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