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進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深入開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 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推進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深入開展的通知——滬教委體〔2010〕26號,面向各高等學校,各區縣教育局、體育局、團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進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深入開展的通知
  • 文號:體〔2010〕26號
  • 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時間: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詳述,工作要求,

詳述

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7號檔案”)以來,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積極回響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號召,結合各自的特點與條件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陽光體育運動,拓展創新了諸如健身操、武術拳操、跳繩踢毽、陽光夥伴集體跑等青少年學生喜聞樂見的群體活動項目,推廣了如“人人運動、學會游泳”、“人手一繩一毽”、“冬季課間集體跑”、“學校體育場地節假日開放”等成功經驗。經過幾年的堅持,本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已經形成了濃厚的氛圍,並逐步形成了自身的陽光體育運動特色品牌,對培養學生健身興趣、養成學生鍛鍊習慣、促進學生體質健康帶來了明顯的成效。
但是,對照中央7號檔案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有關要求,當前本市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中還存在不少薄弱之處,如部分陽光體育的活動內容缺乏創新變化,對學生的吸引力不夠;陽光體育活動的參與者仍大多集中在運動員或體育積極分子身上,陽光體育的普及面有待提高;陽光體育活動的開展存在忽冷忽熱的現象,持續、均衡地常態化運作顯得不夠。另外,各學校以及各地區的陽光體育開展的不平衡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
今年是貫徹落實中央7號檔案精神、實現“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總體得到好轉”目標的關鍵之年,也是本市教育改革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學生健康促進工程的啟動之年,又逢中國上海世博會召開,為推進2010年本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進一步深入開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繼續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各區縣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把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作為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為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的重要舉措,從學生的需求和學校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各級陽光體育運動工作機構要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的統籌協調,制定好總體規劃,並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二、要突出世博主題,掀起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的高潮。要抓住世博會在上海舉辦的大好時機,以“創新實踐,陽光世博”為行動號召,在世博之年掀起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新高潮,創新開展具有時代特徵、地方特色和學校特點的各類體育健身活動,特別倡導開展集體性的健身展示項目,創新方式與方法,激發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健身熱情,培養青少年學生的團隊意識和合作互助精神。
三、要面向全體學生,廣泛紮實開展陽光體育運動。要按照學校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人人有項目,班班有活動,校校有特色”的發展方向與要求,實現重心下移,立足校園,上下呼應,整體聯動,發動組織全體學生人人參與陽光體育。今年要重點倡導開展班級、年級、院系層面的小型多樣、靈活易行的群體活動。
四、要採取切實措施,確保陽光體育運動活動時間。要嚴格執行我委有關課程開設的規定,保障學生體育課和體育活動課的時數,各區縣教育局和教育督導部門要通過專項督導等措施,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的體育鍛鍊時間落實到位。要倡導與推廣盧灣等區的每周半天“學生創新實踐活動日”的模式,確保全區性全校性大型活動得到統一組織,確保學生活動時間得到落實。
五、要結合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結合測試數據的記錄、匯總、上報工作,根據不同學段、年級、性別學生的生理、心理規律與特徵,拓展創設陽光體育運動活動項目與內容。
六、要繼續積極組織與參與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是本市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的重要載體,2010年,市大聯賽組委會將繼續舉辦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並對以下事項作適當調整:
(一)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競技類項目將與市第十四屆運動會及選拔全國第十一屆中學生運動會參賽隊伍結合,不重複設定以學校運動隊為參賽對象的體育比賽。
(二)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的群體類項目分為必報和自選兩類。由各區縣、學校根據自己的地域傳統特點和實際情況選擇項目參加。
(三)今年大聯賽的活動時段實行公曆年制,市級競賽分上半年、下半年和暑寒假三個時段進行,儘量避免過度集中,確保陽光體育運動覆蓋全年。
(四)今年將創新開展“千校萬班”桌球賽和跳繩踢毽兩項活動,要求中國小校以班級為單位廣泛組織開展,在此基礎上,選拔產生各年級的班級優勝隊參加區縣級和市級比賽。高校組部分項目同樣由學校選拔產生的院系優勝隊參加市級比賽。
(五)大聯賽組委會將繼續組織開展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優秀節目展示和文化作品徵集活動以及暑期“與世博同行——陽光體育嘉年華”系列趣味展示活動和陽光體育夏令營等活動。
(六)大聯賽組委會將組織開展2007—2010年度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並繼續組織開展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的優秀組織獎、優秀賽區獎,以及2010年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優秀節目展示和文化作品徵集等活動的評選工作(由組委會另發通知)。
七、要加強聯絡溝通,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學校、區縣、市級的陽光體育運動工作機構要加強相互間的情況聯繫和信息溝通,要指定專人擔任信息聯絡員,充分運用網路,及時將採集編寫的簡報、報表以及各種音像資料等報送有關單位與部門,要依靠自身力量和社會支持,加強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宣傳,在校園以及社會層面擴大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推進工作聯絡辦公室設在市教委體衛藝科處,聯繫人:柏丹,聯繫電話:略。上海市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的工作聯絡辦公室設在上海市學生活動管理中心體育部,聯繫人:呂潔,聯繫電話: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上 海 市 體 育 局
共 青 團 上 海 市 委 員 會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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