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黑土耕地保護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黑土耕地保護的通知》由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要求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四省(區)自然資源廳圍繞開展黑土耕地調查、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從嚴控制建設項目占用、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加強監督執法、嚴格落實保護責任等六個方面,切實加強黑土耕地保護,嚴格耕地用途管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黑土耕地保護的通知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為貫徹落實2022年8月1日施行的《黑土地保護法》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黑土耕地保護的通知》(下稱《通知》)。

內容解讀

《通知》強調,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當前,各地正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三區三線”劃定工作,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明確耕地保護任務。黑土耕地土壤性狀好、肥力高、水肥氣熱協調,糧食產量高、品質好,應當納入耕地保護任務實行嚴格保護。《通知》要求,四省(區)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三區三線”劃定工作中,應當將黑土耕地全部帶位置納入耕地保護紅線任務,黑土層深厚、土壤性狀良好的黑土耕地應當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逐地塊上圖入庫,嚴格實行特殊保護。同時,為減少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對黑土耕地的占用,《通知》要求,綜合考慮黑土區耕地保護需要、未來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分類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從嚴約束城鄉建設無序蔓延對黑土耕地侵蝕。
《通知》明確,要從嚴控制建設項目占用黑土耕地。建設項目不得占用黑土耕地,確實難以避讓的,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對占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情況進行嚴格論證,納入耕地踏勘論證報告;申請農用地轉用時,應說明落實“占黑土補黑土”、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有關情況,按規定製定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方案,做到應剝離盡剝離,剝離後妥善儲存,及時合理再利用。
為確保補充耕地與建設占用黑土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通知》明確,確需占用黑土耕地的,實行“占黑土補黑土”,原則上在本縣域落實補充耕地,縣域內確實無法補充的,在省域內其他黑土區落實。耕作層是耕地的精華,是糧食生產之本。黑土耕地耕作層有機質含量高、土壤肥沃、土質疏鬆,尤為珍貴,建設占用後如不搶救,就將永久損失,對糧食生產能力影響巨大。《通知》要求,四省(區)要加快制定、完善建設占用黑土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管理辦法。同時,為合理有效利用剝離的黑土耕地耕作層,《通知》要求,在黑土區實施補充耕地項目,應充分利用建設占用剝離的黑土耕地耕作層土壤,原則上補充耕地土壤類型應為七類黑土地土壤。
針對違法違規占用黑土耕地問題,《通知》提出,要加強黑土耕地保護監督執法。四省(區)要切實加強黑土耕地用途管制監督,對於違法違規將黑土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和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一經發現及時糾正整改;對於非農建設違法違規占用黑土耕地,盜挖、濫挖黑土耕地的,嚴肅查處、消除違法狀態,並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責問責,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嚴格落實黑土耕地保護責任方面,《通知》強調,黑土耕地保護任務應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實行嚴格考核,黨政同責。四省(區)要高度重視黑土耕地保護,各級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抓好工作落實;加強部門協同,與農業農村、水行政、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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