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建省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工作方案

2022年1月,福建省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建省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通知》),嚴格落實“雙減”有關政策檔案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路平台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麵向中國小(含幼稚園)的校外培訓廣告,確保“雙減”政策要求落實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建省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
強化摸排從嚴從重加大監管力度。立即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路平台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要求相關傳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進一步完善廣告發布審核制度,尤其注意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對於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內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路平台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校外培訓廣告開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絕增量。
要加大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在中國小校、幼稚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中國小和幼稚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依法從重處罰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
強化廣告管控與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協同。教育部門要將校外培訓機構廣告行為納入年度檢查考評指標體系,有效加強對培訓機構廣告行為約束。對經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確認並移交的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情形,依法在年檢、評估、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相應處理。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因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信息並經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確認的,應在年報(年檢)中如實填報,並向社會公示,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對上年度因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被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處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不予評估;對於已經獲得評估等級的,降低其評估等級,情節嚴重的,作出取消評估等級的處理。
強化廣告管控與媒體管理的協同。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行業管理重點內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製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傳統媒體單位,要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及有關人員責任。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網際網路信息管理的重點內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製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電商平台和其他網際網路企業,要堅決依法處置。廣電部門要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出校外培訓廣告進行監管,加大校外培訓廣告整治力度,督促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前審查廣告相關審批手續,協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配合開展整治校外培訓廣告工作。
強化國有企業等單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的管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作為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的一項工作任務,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行為。同時加強常態化管理,堅決杜絕鐵路、捷運、公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台等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城市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戶外廣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校園周邊等重點區域排查,依法制止隨意散發校外培訓宣傳品行為,保持校園周邊環境乾淨有序。
強化信用監管和行業自律。推動信用監管與行業監管聯動,加強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法依規嚴懲製作、發布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行為。引導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相關市場主體自覺遵守有關政策要求。
《通知》強調——
加強組織領導。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要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製作用,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要制定廣告管控工作方案,強化跨部門協同監管,依職責加強對當地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路平台等重點監管,做好對學校、商業樓宇、居民小區等區域日常監管。要調動鄉鎮、街道主動參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的積極性,強化戶外廣告日常管控。
強化督促指導要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教育督導範圍,壓實責任。要綜合施策,積極穩妥推進工作,讓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得到民眾擁護、社會理解和市場主體信服。要及時研判形勢、更新管控措施,有效應對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等新問題。要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加大線索梳理和廣告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
強化輿情應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機制,及時發現變相、變種校外培訓廣告,完善管控手段。針對廣告宣傳輿論屬性,建立健全重點輿情聯合應對機制,對涉校外培訓廣告輿情聯合研判、聯合應對,及時處置輿情事件。
做好宣傳引導。要加強引導學生、家長,通過開展家訪活動、印發宣傳資料、製作發布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國家政策要求,宣講正確的育人觀念,緩解家長焦慮情緒。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對轄區內重點媒體、網路平台企業、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廣告經營、製作企業等,加大行政約談力度,宣傳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提前規範廣告宣傳行為和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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