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法務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檔案。

簡介,內容,

簡介

近日,法務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環境公益訴訟中的環境損害司法鑑定,可先鑑定後收費。

內容

通知要求,要鼓勵引導綜合實力強、高資質高水平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在不預先收取鑑定費的情況下,能夠及時受理檢察機關委託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依法依規開展鑑定活動,出具鑑定意見,未預先收取的鑑定費待人民法院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
據了解,環境損害司法鑑定費用高是制約環境公益訴訟的一個“瓶頸”問題。對此通知要求,每個省份原則上至少報送1家在檢察公益訴訟中不預先收取鑑定費的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為檢察機關辦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還明確,要全面建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黑名單制度。對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失信情況進行記錄、公示和預警,對於存在違規收取高額費用、無故拖延鑑定期限、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鑑定委託、與有關人員串通違規開展鑑定等不良執業行為,或其他違反司法鑑定管理規定行為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納入環境損害司法鑑定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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