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措施》是圍繞上海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戰略目標,持續培育獨樹一幟的首發經濟,深入建設引領時尚、定義潮流的全球新品首發地,制定的措施。

2024年5月,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等七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7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4年5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等七部門 
  • 文號:滬商規〔2024〕4號 
  • 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 
內容全文,政策解讀,發布信息,

內容全文

上海是國內外品牌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的集聚高地,圍繞上海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戰略目標,持續培育獨樹一幟的首發經濟,深入建設引領時尚、定義潮流的全球新品首發地,制定有關措施如下:
一、打響“首發上海”品牌。每年3月至5月,上海舉辦“首發上海·FIRST in Shanghai”全球新品首發季,吸引更多高品質、高流量的國內外品牌參與活動,來滬首發、首秀、首展、首店,釋放“首發上海”集聚效應。
二、吸引高能級首店落地。按照《上海市首發經濟評價通則》標準,支持具有引領性的國內外品牌在上海開設高能級首店,對亞洲及以上級別首店予以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首發上海”活動期間開設的亞洲及以上級別首店,予以1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有條件的區,對全國及以上級別首店,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對與全國及以上級別首店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定的引進方,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三、支持舉辦首發首秀首展。鼓勵更多高品質、高流量的國內外品牌來滬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按照活動的新品能級、參與人數、活動效益、媒體宣傳等維度進行評價,對活動主辦方場地租賃、展場搭建、宣傳推廣等按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對在“首發上海”活動期間舉辦的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市場引領性活動,其場地租賃、展場搭建、宣傳推廣等按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120萬元的補貼。
四、構建首發經濟專業服務生態圈。加快集聚首發經濟領域高能級專業服務機構,支持專業機構開展全國首創性的評價指標體系建設、全球傳播推介、行業高峰論壇等,對專業機構組織開展的相關項目按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做強首發經濟專業服務生態圈。加強首發經濟宣傳推廣,對來滬舉辦的具有行業標桿性和市場引領性的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等給予宣傳推介支持,提升首發經濟影響力和輻射力。
五、最佳化首發活動報批報備管理。對1000人以上大型新品首發活動,推行同一場地同類活動一次許可報批制度。1000人以下小型新品首發活動,參照大型活動試行同一場地同類活動一次報備制度。
六、提供進口首發新品通關便利。建立涉及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的進口商品通關便利“企業服務包”。推進進口商品檢驗結果採信制度在服裝類等新品進口通關中的套用,對用於樣品展示、新品發布等不進入國內市場銷售的進口消費品提供便利化措施。支持保稅展示交易業態發展,為進口新品在國內銷售提供便利。
七、鼓勵各區出台支持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各區,出台首發經濟財政支持政策。鼓勵各區建立首發經濟服務綠色通道,為企業引進高能級首店、舉辦首發活動等做好服務。
本措施自2024年5月1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止。

政策解讀

《關於進一步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出7條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舉措。包括:打響“首發上海”品牌,於每年3月至5月,集中打造“首發上海·FIRST in Shanghai”新品首發季活動;支持具有引領性的國內外品牌在滬開設高能級首店;支持在滬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市場引領性的首發首秀首展活動;構建首發經濟專業服務生態圈;最佳化首發活動報批報備管理;提供進口首發新品通關便利;鼓勵各區出台支持措施等。
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圖解】進一步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

發布信息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委宣傳部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海關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滬商規〔2024〕4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宣傳部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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