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4]9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冀社部發〔2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改善農民工的就業環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農民工的實際情況出發,現...
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經請示勞動保障部同意,現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併遵照執行。一、各類用人單位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關於...
貴州省關於大力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意見 黔勞社廳發21號 各市、州、地勞動保障局、經貿局、工會:為了落實國務院《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5號)檔案精神,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意見 [1]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但仍存在部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覆蓋率低、一線建築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據社會保險法、建築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
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工傷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各中央企業:一、中央企業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工傷保險,按照所在地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
長沙市農民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精神,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及《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工傷保險辦法〉的...
《徐州市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
延安市人民政府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陝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制定了《延安市農民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適用範圍:延安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5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
第五條 市、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工傷風險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經辦高工傷風險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業務。 發展改革、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房地產、煤炭、衛生、交通、市政、...
各地方政府也會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相關條例,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比如天津市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天津市工傷...
關於印發《柳州市餐飲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柳勞社字〔2008〕32號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8年5月16日印發 法規正文 柳州市餐飲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5號)檔案精神,《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關於轉發勞動保障部、建設部的通知》(蘇勞社醫6號)、《徐州市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徐政辦發161號)等規定,...
為切實推進農民工的參保工作,2004年6月,勞動保障部發出了《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提出了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1.優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
為統籌城鄉發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5號)、《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雲南省貫徹實施辦法...
《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專輯》包括《工傷保險條例》、《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關於勞動能力鑑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工傷保險費率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事業單位、...
還明確了一次性支付未參保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具體標準,對未參保工亡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提供了具體方案,有效化解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支付難的具體問題。一方面,為進一步推進工傷保險便民化服務,明確了市(州...
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在農民工發生工傷後,要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發生工傷,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支付費用。當前,要...
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在農民工發生工傷後,要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發生工傷,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支付費用。當前,要...
用人單位未為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發生工傷時,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標準支付費用。鼓勵用人單位為與其形成勞動關係的農民工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不得與農民工約定...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4.《關於勞動能力鑑定收費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203號)5.《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規模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勞社廳...
(二)針對建築行業的特點,建築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建築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均應按照本辦法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三)交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印發以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農民工轉移就業規模持續擴大,職業技能不斷提高,工資收入大幅增加,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較快增長,勞動保障...
第十一條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達成一致後反悔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
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可先行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申報,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對建築、...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摘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摘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鐵道部關於鐵路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