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是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是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內容 編輯 語音 一、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稅率徵收(以...
為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等規定,現就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
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內容 編輯 語音 一、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包括採取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方式的企業),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徵收(以下簡稱減低稅率政策),以及財稅〔2014〕34號...
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小微企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決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出台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簡訊和12366熱線,廣泛宣傳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內容、辦稅流程、申報要求、管理方式,特別是核定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允許享受優惠政策等,做到家喻戶曉。二、最佳化納稅服務,規範管理流程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關於貫徹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在2014年5月16日發布的一個公告。公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
七、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0號)在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結束後廢止...
首先,我們與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就擴大優惠政策具體範圍問題作出明確;之後,我局商財政部同意,發布了《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就貫徹落實的具體徵管問題做出詳細規定。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於2012年4月13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是由發布實施的一部公告,主要為了規範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秩序。檔案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公告...
《關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是河北省地稅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0月23日。檔案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 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和《國家...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有關規定,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5號)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物流企業,到2020年12月31日前,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落實...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發文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1號現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40號公告)貫徹落實過程中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凡在國家稅務...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等有關規定,現對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
企業的固定資產既符合本公告優惠政策條件,同時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中相關加速折舊政策條件的,可由企業選擇其中最優惠的政策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的規定,現將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一、非居民企業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規避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重新定性該間接轉讓交易,確認為直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 本公告所稱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是指非居民企業直接持有,且轉讓取得的所得按...
《關於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公告》是河北省地稅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19日。檔案原文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關於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公告 現將有關企業所得稅業務政策問題明確如下。一、高爾夫球場取得終身會員費如何確認收入的問題 對於企業收取的一次交費終身受益的會員費...
2015年5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公告》規定,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自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年度起不超過連續5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
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複審期間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號)同時廢止。特此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6月19日...
政策解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來源 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以下簡稱“116號檔案”)...
2015年11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2號發布《關於許可使用權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範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
2010年12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註銷前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29號公告)明確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註銷前,由於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而導致多繳的企業所得稅退稅問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政策依據。
《關於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是財務部、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4月16日。檔案全文 為進一步明確永續債的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即:投資方取得...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6年1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1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涉及企業所得稅退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發布之日前,企業凡已經對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且沒有後續開發項目的,在本公告發布後仍存在尚未彌補的因土地增值...
2015年5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本公告適用2014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此前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股權、資產劃轉,符合《通知》第三條和本公告規定的可按本公告執行。 [1] ...
2022年3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將省級人民政府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