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2009年10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9]56號,以下簡稱國辦56號檔案)。這是新時期、新階段指導註冊會計師行業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檔案,體現了黨和國家重視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新高度,為註冊會計師行業新時期的跨越式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辦56號檔案,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主體意識和首創精神,中注協研究起草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現予印發。請各地方協會結合會計師事務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整改落實階段的工作,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 文號:國辦發[2009]56號
  • 時間:2009年10月3日
  • 發布單位: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會協[201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附屬檔案: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附屬檔案: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2009年10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9]56號,以下簡稱國辦56號檔案)。這是新時期、新階段指導註冊會計師行業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檔案,體現了黨和國家重視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新高度,為註冊會計師行業新時期的跨越式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全行業要深刻學習領會和深入貫徹國辦56號檔案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貫徹落實國辦56號檔案,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需要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的主體意識和首創精神,是各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也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現就貫徹落實國辦56號檔案,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支持和引導事務所做大做強、做精做專
1.制定事務所合併的技術指引。就事務所合併前的合併夥伴選擇,合併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合併後的內部整合等問題,以及事務所合併中涉及的工商、稅務、證監等相關部門所需要履行的手續、準備的檔案材料、先後步驟等,制定“事務所合併重組若干問題指南”,為事務所合併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指導和程式指引。
2.關注事務所的合併質量。將事務所合併後的內部治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整合情況,以及合併後總所對分所的管理和控制情況,作為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的重要內容,促進事務所合併後加快實現實質性融合。
3.加強事務所的宣傳推廣工作。積極宣傳推廣信譽好、質量高的大型事務所,鼓勵和引導國有大型企業和“走出去”企業在審計服務、戰略規劃制定、內部控制設計、公司治理機制建設等方面,充分藉助事務所的專業服務。
4.協調解決合併手續繁雜問題。積極協調和推動工商管理等部門出台相關政策,為事務所合併中的登記、變更等手續辦理,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
5.做好評價引導工作。全面總結全國前百家事務所綜合評價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兼顧中小事務所的特點,研究開發中小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小事務所人才狀況、內部治理、行業貢獻、誠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進行綜合評價,科學引導企業和社會對事務所的選聘。
6.積極參與和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通過行業立法大力推進特殊普通合夥制及普通合夥制。積極研究有利於事務所多元化發展的股權結構安排,實現審計業務與其他專業服務的融合發展。
7.組建“中小事務所發展委員會”。研究中小事務所的發展條件、內部治理、市場開發和業務特色等問題,研究制定“中小事務所管理實務指南”,加強對中小事務所發展的指導。
8.加大對中小事務所執行審計準則的技術支持力度。推動審計準則在中小事務所的深入實施,研究開發適合中小事務所的審計程式及電子化審計輔助工具,為中小事務所的持續健康發展搭建良好的技術平台。
9.研究制定事務所內部治理評價體系。通過檢查評價,以及組織對事務所章程(協定)進行合法性、合規性檢查,指導和促進事務所加強內部治理。專題研究“大型事務所內部治理結構模式”,指導大型事務所最佳化治理結構,提升管理水平。
10.積極引導事務所做好市場定位。引導和推動事務所發揮主體意識,認真研究確定自身的發展路徑和市場定位,並在此基礎上明確業務的拓展方向,在實現事務所自身科學發展的同時,促進形成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的大、中、小型事務所執業領域各有側重、市場定位各有特色、服務對象各有傾斜、地域分布較為合理的科學布局。
11.鼓勵和推動事務所採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內部管理和項目管理。
二、積極推動事務所實現國際化發展
1.發揮引導、聯絡、協調作用。充分利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作為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理事成員,以及與30多個國家和地區50多個會計職業組織建立良好關係的條件,著力發揮協會戰略規劃、政策協調、國際聯絡和信息引導作用,認真分析國際會計市場形勢和各國會計市場開放政策,有針對性地聯絡有關會計職業組織,為事務所建立國際合作關係、到境外開拓業務和開辦分支機構、洽談結對、開闢市場等提供幫助。
2.制定事務所加入國際網路指南。深入研究國際會計公司網路的發展規律,以及各國際網路的管理形式、管理特點和網路發展政策,引導我國事務所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加入與自身發展目標相符的國際網路,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事務所建立中國事務所的自主網路。制定“事務所加入國際網路指南”,就事務所對國際網路的考察與選擇,以及與國際網路合作中,如何相互尊重彼此的正當權益,如何取得國際網路對其包括技術、系統改造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在內的必要投入,以及關注合作協定中有關加入、退出和權利義務等方面的條款,提供指導。
3.實現與國際準則的持續全面趨同。根據國際審計準則明晰項目,完成中國審計準則的修訂工作,實現與國際審計準則持續全面趨同。以國際審計準則明晰項目為基礎,就修訂後的新準則與香港進行持續等效談判,與歐盟進行等效談判。同時,密切關注美國審計準則的發展動向,積極研究與美國實現準則等效認同的可行性。通過實現等效認同,為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支持。
4.加快培養國際化人才。加強與境外會計職業組織在培訓、考試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積極推進中國的註冊會計師考試為國際廣泛認可,鼓勵中國註冊會計師取得國際認可的境外註冊會計師資格,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走向國際奠定基礎。
5.積極參與推動有關國家的會計市場開放工作。積極參與自由貿易區等對外貿易談判,推動有關國家會計市場開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中國事務所建立國際執業網路和跨國執業中的各種不必要的限制。
6.推動事務所“走出去”相關扶持政策的落實和完善。協調和推動有關方面把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作為境內外國際服務貿易和經貿洽談的重要內容;積極推動在大型項目國際合作中,把會計專業服務納入合作協定,帶動事務所“走出去”。協調和推動有關方面為事務所“走出去”提供便利條件,在境外投資促進、扶持、保障、服務和核准等方面給予支持,並在資質認可、信息諮詢、市場考察和對外聯絡等方面予以幫助。
7.加強事務所與“走出去”企業之間的聯繫,搭建支持事務所為“走出去”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的交流合作平台。舉辦“走出去”企業與事務所之間的座談會,搭建企業與事務所交流信息、溝通情況和洽談合作的平台;組織和推動事務所參加各類貿易展覽會、洽談會、國際合作項目投標等活動。
8.探索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海外辦事處的建設。充分發揮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香港辦事處的作用,以香港辦事處為重要平台,提高服務海外會員的能力,提升行業的國際影響,並為會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在積累和總結香港辦事處開辦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探索在歐洲等其他地區設立辦事處。
9.積極開展註冊會計師職業國別研究。研究各國會計職業發展規律和會計服務市場的發展現狀及趨勢,總結其會計職業發展經驗特別是國際化發展經驗,為事務所“走出去”的目標、路徑選擇提供參考借鑑。
10.加強對境外業務的監管法規及會計審計問題的研究,為事務所開拓和從事境外業務提供技術支持。
三、大力拓展註冊會計師業務領域
1.研究推介新型業務。大力拓展註冊會計師業務領域,是解決當前市場過度競爭,實現事務所業務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途徑。要全面梳理包括目前處於政策醞釀階段的新型業務,今後可能出現的新型業務,以及國外會計公司開展的非審計業務領域,制定“事務所業務拓展指引”,並通過新業務培訓、專家研討、經驗交流等形式,向事務所推介和輔導開拓新型業務。
2.逐步建立非審計業務指導系統。在繼續鞏固發展傳統審計業務的基礎上,大力開展管理諮詢、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稅務諮詢、司法會計和財稅法律服務等非審計業務的研究工作,重點研究非審計業務對註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技術規範的要求,逐步構建非審計業務指導系統。
3.加強新業務的專業技術指導。密切跟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文化教育出版機構改革、中國企業應對反傾銷和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等政策的研究和出台,同步研究配套出台“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等註冊會計師相關業務指引;與海關總署聯合開展相關調研,為海關引入事務所參與保稅核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啟動大中專院校以及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審計指南的研究制定工作;繼續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的專業指導工作。
4.加快新業務人才的培養。根據新業務對註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的特殊需求,以及新業務對專業技術的特殊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人才培養和專業培訓工作,提高註冊會計師對新業務的開發能力和執行能力。
5.積極開展新業務的試點工作。協調和推動有關方面,選擇有條件或有代表性的地區,試點推行公司(企業)秘書制度、會計服務外包服務基地以及開展農村財務公開試點等,通過分類試點,實現重點突破。
6.推動和跟蹤相關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積極推動相關法律的修改和政策出台,為註冊會計師從事公司(企業)秘書服務、農村財務公開、司法鑑定和涉稅鑑證等業務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積極支持事務所擴大代理記賬、稅務代理、外包業務、IT支持、個人理財、社區事業等諮詢服務領域。
7.總結和推廣新業務實踐經驗。密切關注行業新業務開拓情況,不斷總結部分地區、部分事務所開拓新業務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積極加以推廣。
8.加強對新業務執業質量的監管。根據新業務的專業特點和屬性,相應調整和完善監管重點及監管方式,確保新業務的有序開展。
四、進一步深化行業人才戰略
1.深入推進行業人才戰略。認真總結行業人才培養“三十條”的實施經驗,繼續以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為指導,不斷創新培訓機制,進一步豐富培訓渠道和方式,著力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2.繼續加強行業領軍人才的培養。加大行業領軍人才培養的投入,包括財務資源、政策資源和研究資源的大力投入;在加強與境外會計職業組織、國際會計公司合作的同時,積極選派行業優秀人才參與國際組織的工作,提升人才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做好行業領軍人才後備隊伍測試和英文測試工作,切實選拔出一批專業紮實、技術過硬、品德優良的領軍人才;對行業領軍人才後備隊伍實行分類、定向和跟蹤培養,量身打造專業型、管理型、戰略型行業領軍人才。鼓勵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自主開展本地區行業領軍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工作。
3.進一步加強行業後備人才培養。支持高校完善會計專業教育體系,推動提升會計教育質量;開展CPA專業方向專業知識社會需求的專項調查,推動CPA院校加強CPA專業方向的學科建設;繼續實施CPA專業方向學生境外實習項目,擴大境外實習面。
4.繼續完善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完善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為龍頭,國家會計學院為依託,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為支柱,事務所為基礎,培訓內容各有側重,遠程教育、面授培訓、網路教育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培訓體系。嚴格落實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加強培訓管理,提升培訓效果。
5.深化繼續教育的課程開發和設計。強化教育培訓的針對性,重點加強專業勝任能力的培養。開發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案例和系列培訓教材,培養註冊會計師利用職業判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6.建立“網上人才交流中心”。依託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和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設立“網上人才交流中心”,為行業人才科學合理流動和吸引行業外專業人才提供信息平台。
7.指導事務所充分發揮人才培養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指導事務所加強內部治理,改革完善人力資源制度,進一步最佳化激勵約束機制、考核分配製度及合伙人進入與退出機制,激發事務所開展人才培養的主動性,鼓勵和支持事務所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著力培養中青年管理團隊和業務骨幹,加快建立尊重人才、善待人才的企業文化。鼓勵事務所選聘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和海內外優秀人才,抓好人才儲備,最佳化隊伍結構。
8.研究設立行業人才培養基金,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鼓勵事務所建立人才培養基金制度。
五、進一步完善考試制度,提升考試質量
1.完善考試制度,嚴把準入關。以《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為指導,以考試制度改革總體目標為導向,建立健全考試大綱及輔導教材的編寫編審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命題指南,加強命題工作的指導和規範,以命題制度改革為抓手推進考試質量的全面提升。
2.進一步完善評卷制度。引入註冊會計師參與評閱制度,堅持雙重評卷及評卷質量控制制度,進一步探索規律,完善制度,使評卷工作服從並服務於考試改革的需要。
3.深化考試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廣泛借鑑國際經驗,建立健全考務組織、評卷管理、成績管理、檔案管理、違規處理、考試保密安全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並結合考試工作的特殊性建立應急反應機制,推進考試制度的法制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4.嚴厲打擊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維護考試公平。增強防範意識,加大防範舞弊設備的投入,建立起“制度嚴密、保障有力、監控到位”的科學防範體系;加強對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充分發揮警示教育效應,確保考試的公平與公正。
5.積極開拓境外考點。在香港考區和歐洲考區良好運行的基礎上,2010年開設澳門考場,並根據需要,逐步擴大境外考點。
6.積極做好考生服務工作。在考試報名、考試輔導教材配送等環節,進一步改善相關工作流程,改進服務,方便考生,並積極做好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宣傳工作,擴大考試的社會影響。
六、嚴格註冊審批和完善會員管理制度
1.嚴格註冊會計師註冊審批。推進註冊辦法的修訂,嚴格註冊準入和退出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依照法定程式嚴格審批註冊會計師。
2.加強任職資格檢查工作。強化對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年度檢查,重點檢查其執業情況、誠信記錄、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等,對不在事務所專職執業、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拒不履行會員義務等情形,依法採取不予通過檢查等措施,確保事務所註冊會計師隊伍具有較高的素質。
3.認真做好股東、合伙人勝任能力的評價工作。認真做好申請設立事務所的合伙人(股東)從事相關審計業務情況的證明出具工作;對事務所的合伙人(股東)的執業質量、誠信狀況、管理經驗和任職年齡等進行全面評價,確保股東、合伙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專業勝任能力。
4.完善行業管理的技術手段。以“註冊”為樞紐,從完善信息結構、保障填報完整、適時動態更新、建立審核機制等四個方面,不斷最佳化行業誠信信息監控系統,加強對會員執業資格信息和執業活動信息的採集、監控和披露,做好行業誠信信息監控系統的套用和維護工作,全面實現行業誠信信息監控系統“全面記錄、實時監控、有效披露”的功能,根據行業實際情況,做到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增強管理的透明度。
5.完善會員分級管理制度。推進實施資深會員、榮譽會員制度,積極探索為不同層級會員提供不同服務的方式和內容。
6.完善會員管理工作流程。堅持以會員為中心的理念,按照方便會員,減輕會員負擔的原則,改革完善會員註冊、轉所、轉非、任職資格檢查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7.加強對非執業會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為非執業會員的專業發展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訓及專業信息支持。
七、深化行業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1.切實做好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認真落實五年一個周期的全國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對證券資格事務所三年一個周期的檢查制度,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摸清執業質量水平較低的執業群體和風險較大的業務領域,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力度,增加檢查頻率。
2.突出檢查重點。結合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加大對外向型企業和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企業的審計業務的檢查力度;研究加強對從事H股、創業板上市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審計業務的指導和監督;加強對頻繁轉所的註冊會計師以及高齡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檢查。
3.建立專項檢查制度。嚴厲懲治通同舞弊、掛名簽字、兼職執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採取回扣、惡性壓價等違反職業道德承攬業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4.加強動態監管。以行業誠信信息監控系統為依託,進一步完善監控系統中相關監管信息的蒐集和利用,發揮監控系統的預警功能,及時發現異常情況,抓住焦點問題,實現動態監管和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管。
5.探索建立事務所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有效配置監管資源。結合執業質量檢查情況和日常監管信息,對事務所執業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實現事務所分級分類監管。對綜合評價等級較高的事務所,適當減少檢查頻率,並在做大做強、專家推薦、人才培養等方面採取適當鼓勵措施和政策傾斜。對綜合評價等級較低的事務所,加大對其執業質量檢查的力度和檢查頻率,擴大檢查面,並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
6.修訂檢查手冊,完善相關檢查程式。根據準則制度變化和發展趨勢,總結檢查經驗,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檢查手冊的內容,在檢查方法、檢查程式、檢查證據、檢查報告、檢查結論等方面進行完善,充分發揮檢查手冊在指導檢查工作、推動準則貫徹實施、提高事務所執業質量等方面的作用。
7.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業監管水平。制定兼職檢查人員管理辦法,建立相對穩定的兼職檢查人員隊伍,加強對協會監管工作人員和兼職檢查人員的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交流,進一步提高檢查工作質量和監管水平。
8.進一步完善懲戒處理程式。堅持嚴格檢查、嚴格懲戒的原則,建立健全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和懲戒制度,充分發揮懲戒委員會和申訴委員會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式、工作流程和專家論證制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懲戒工作的透明、公開和公正。
9.進一步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在行業監管政策、監管方式、監管結果等方面,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的合作,相互通報,協調立場,鼓勵採取聯合檢查等方式,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業務報備的內容,儘量減少重複報備。
八、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
1.推廣從業人員誠信宣誓制度和誠信公約制度。堅持以誠信建設為主線,完善行業誠信的教育監督體系,積極探索事務所信用評級制度。
2.抓好職業道德守則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宣傳、培訓以及遵循情況的檢查,促進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和誠信水平不斷提高。把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納入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內容和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內容,推動大學開設職業道德課程,編寫職業道德教育的相關教材,深入推進行業誠信建設。
3.推動建立和完善事務所執業責任保險制度、職業風險基金制度。促進事務所增強執業風險意識,提高事務所承擔和規避風險的能力,提高註冊會計師在社會公眾中的信賴程度,進一步提升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4.積極開展優秀註冊會計師的評選活動。不斷總結完善行業誠信激勵和失信懲處機制,宣傳和表彰誠信行為,披露和懲戒失信行為,通過評先進、樹典型,不斷加大行業正面宣傳和誠信引導,著力打造註冊會計師職業的誠信品牌,鑄造行業誠信形象。
5.深入開展行業黨員“踐行科學發展,爭做誠信模範”活動。以學習實踐活動和加強行業黨建為契機,大力弘揚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的職業風尚。
6.探索註冊會計師提供社會公益型專業服務的方式與途徑,樹立行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
九、加強協會自身建設
1.積極拓展協會的管理和服務功能。根據行業發展的新形勢和新情況,不斷改進和加強協會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豐富和創新行業自律手段,嚴格行業管理,提升服務會員的能力,切實解決行業發展和會員執業中的實際問題。
2.嚴格協會內部管理。按照“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的要求,加強協會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考核評價體系,強化責任心,調動積極性。改進工作方法,加強調查研究,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強協會隊伍建設。大力加強協會領導班子建設,改進和加強工作作風,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素質,著力提升領導班子的領導力。加強協會員工的教育培訓,引進和吸納優秀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進一步提高協會員工的專業化水平,提升協會整體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服務能力。加強協會隊伍的作風建設,強化協會員工為會員辦實事、辦好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弘揚腳踏實地、改革創新、敢抓敢管、注重服務的工作作風,全面提高協會的執行力。
4.加強協會決策和專家諮詢組織建設。在財政部門黨組和協會理事會的領導下,健全協會決策和工作機制,根據法律授權、章程規定和會員需求,積極行使職能,充分發揮包括專門(專業)委員會等在內的協會各類工作組織的諮詢、決策作用。
5.加強工作協調。積極建立與工商、稅務、國資、證監、銀監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及聯絡機制,反映行業訴求,進一步改善行業執業環境,切實推進事務所有關支持政策和措施落實到位,積極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及時有效解決事務所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6.加強行業發展的研究工作。積極探索與有關教學、科研機構和大型事務所的研究合作,充分利用外部專家資源和研究力量,設立有關研究中心,就行業發展的國際化問題、市場開發問題以及註冊會計師職業發展趨勢等問題進行先導性研究。
十、進一步加強行業黨的建設
1.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紮實開展事務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建立行業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
2.切實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行業黨委的作用,指導和推進事務所黨組織建設,加緊理順事務所黨組織隸屬關係,抓緊做好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目標。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行業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3.積極探索事務所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和途徑。充分發揮事務所黨建的政治保障作用,以及事務所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行業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促進事務所的健康發展。
4.加強行業黨員的教育、管理和服務。以行業繼續教育體系為基礎,結合政治學習特點,探索建立囊括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普通黨員等不同層次的行業黨員學習培訓體系,將黨性教育與誠信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充分利用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將註冊管理與黨員和事務所黨組織的跟蹤管理緊密結合起來。改進和加強協會服務工作,將服務會員和服務行業黨員緊密結合起來。
5.推動行業黨的建設與業務建設兩加強、兩促進。指導事務所以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和加強黨建為契機,深入領會和積極實踐國辦56號檔案的要求,理清發展思路,最佳化發展模式,開拓業務領域,加強內部治理,重視人才培養,建設誠信文化。
6.大力培養並向有關方面積極推薦行業優秀人才,加大行業會員參政議政的力度。
7.加大行業黨建的宣傳力度,總結和推廣行業黨建先進經驗,對行業黨建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深入貫徹實施國辦56號檔案,關係到行業的中長期發展,關係到行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全行業要高度重視,深入紮實地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各級註冊會計師協會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辦56號檔案的精神為導向,充分發揮協會組織、推動和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廣大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主體意識和首創精神,聚精會神,一心一意,推動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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