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2012年6月8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會協〔2012〕164號印發《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該《政策措施》分高度重視事務所做強做大工作,鼓勵事務所多元化經營,鼓勵事務所走出去,鼓勵事務所加快信息化建設,鼓勵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切實提升事務所做強做大的質量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 發布日期:2012年6月8日
  • 印發組織: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 檔案類別:政策措施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通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通知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會協〔2012〕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深入實施會計師事務所做強做大戰略,鼓勵和扶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加快實現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網路化發展,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起草了《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支持措施》),經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五屆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註冊會計師協會要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做強做大工作的指導和引導,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合併質量的監督、核查。對合併後未實現“五統一”的會計師事務所,不予獎勵扶持。
(二)《支持措施》中涉及的會費獎勵資金,是指上交中注協的會費部分,由中注協實施。地方協會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本地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做強做專做優的扶持政策。
(三)中注協將根據《支持措施》的有關要求,對“一特三高”業務的申請認定、信息化建設的評審達標等制定具體操作辦法。
(四)會計師事務所因執業質量和職業誠信受到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的,取消對其的扶持措施。對會計師事務所申報的有關收入及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對其的扶持措施,並將不良記錄記入行業誠信檔案。
(五)《支持措施》適用於“十二五”期間,“十二五”之後,中注協將結合實際效果和未來形勢,再行研究推進行業發展的有關扶持措施。
附屬檔案: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關於支持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是我國“十二五”時期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戰略重點。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實現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網路化發展,進一步做強做大,是“十二五”時期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建設的重要任務。“十一五”時期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9]56號)發布實施以來,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做強做大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支持事務所進一步做強做大,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視事務所做強做大工作。事務所做強做大關係到行業的發展質量和市場競爭力,關係到行業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及中國企業走出去的能力與水平,要把做強做大作為行業發展的主戰略,給予高度重視,統領行業發展其他各項戰略的實施推進。要以提升事務所做強做大的綜合實力為總目標,加大做強做大戰略的實施力度;以提升事務所做強做大的行業合力為總要求,加大做強做大戰略的引導力度;以提升事務所做強做大的內在動力為總導向,加大做強做大戰略的扶持力度。要切實加強事務所做強做大的引導和指導,著力解決事務所做強做大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反映和協調爭取國家及地方支持服務業發展、會計服務出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和財政專項資金扶持政策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支持。
二、鼓勵事務所強強合併。事務所依據自身發展戰略採取合併方式擴大規模的,應重視合併對象的質量,合併後實現“五統一”(即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和信息管理五方面實現統一)。鼓勵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百家的事務所特別是較大規模事務所之間,實行強強合併和統一管理。
1.加強對事務所合併質量和內部治理機制建設的核查與指導。事務所之間實行整體合併的(被合併事務所至少70%以上的註冊會計師和業務收入合併加入合併後事務所),中注協對合併後事務所的統一管理和質量控制等,組織專門的培訓和指導。
2.以2011年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為基準,自2012年起,事務所首次進入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15位的,給予其當年上交中注協會費25%的返還;已進入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15位的事務所累計實現排名進位3位以上的,或者事務所年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且當年業務收入年增幅高於全行業業務收入平均增幅的,給予其當年新增上交中注協會費25%的返還。
3.以加強內部治理和質量控制為重點,進一步最佳化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並加強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的宣傳推介,強化綜合評價排名在重大項目招投標中的市場取向作用。
4.支持合併後的大型事務所向特殊普通合夥轉制。推動改進特殊普通合夥制的工商登記和管理,並以省級為單位推動解決事務所人才引進落戶等相關問題;推動解決特殊普通合夥制的納稅政策問題;加快研究制定註冊會計師行業職業責任保險政策,以省級為單位統籌推行行業投保,建立健全轉制事務所職業發展的風險保障。
5.對完成特殊普通合夥轉制的證券資格事務所,在註冊會計師行業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中,給予其主要合伙人1名推薦入選名額,並在事務所設立註冊會計師行業高校優秀學生實習基地。
三、鼓勵事務所承接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業務。鼓勵事務所在做強做大的基礎上,積極承接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年報審計業務,尤其是大型銀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業務。
1.自2012年起,對於新增全國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年報審計客戶,並且其同類客戶數量保持同步淨增的事務所,經申請認定,其來自於上述新增客戶年報審計業務收入上交中注協的會費,3年內給予其50%的返還。
2.中注協組織制定貼近實務層面的金融審計指引。年報審計期間,中注協專業諮詢委員會為事務所從事金融審計業務提供會計、審計專家諮詢服務。
3.面向從事上述業務的事務所,中注協專門組織其業務主管合伙人和業務骨幹開展金融業務領軍人才培養。
四、鼓勵事務所多元化經營。鼓勵事務所依託人才優勢,開展多元化的專業服務,探索多元化的經營模式。
1.允許事務所中具有國家認可的其他專業資質的註冊會計師,在事務所統一經營(實現經營戰略、品牌、專業資源、人員管理“四統一”)的其他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層任職或執行相關業務。事務所統一經營的相關專業服務業務收入,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辦法》的規定,可依據相關權數納入“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綜合評價排名。
2. 自2012年起,事務所在全國首次開發承接特殊領域、高端需求、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型業務,取得較好社會效應和行業業務拓展帶動示範作用的,經申請認定,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
3.支持事務所根據多元化業務發展的需要,引進和培養多種專業人才。中注協每年分業務類別,面向事務所組織新業務領域專業人才培訓。
五、鼓勵事務所走出去。鼓勵有條件的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百家事務所,依據自身國際化發展戰略,採取在境外設立統一經營、自主品牌的分支機構,或者加入國際知名會計公司網路等方式,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服務,並給予相應扶持:
1.事務所每在一個國家和地區自主設立分支機構(含併購吸收所在國家和地區的知名事務所成為其成員所),實現品牌統一,正常開展業務,並對分支機構的業務、人事等重大事項決策和質量控制等具有控制力,經申請,給予25萬元的資助。對單個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資助,最高限額為100萬元。
2. 對上述事務所來自其境外分支機構為中國走出去企業提供境外服務取得的業務收入,3年內給予其對應收入上交中注協會費的全額返還。
3. 事務所以自主品牌參與權威國際會計公司網路排名進入全球前20位,並且國內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4. 事務所加入國際排名前10位國際會計公司網路成為其成員所,並且在本國際網路排名進入前10位同時擔任本國際網路高層決策機構成員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5.中注協密切與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家和地區會計師職業組織的聯繫合作,為事務所管理和發展境外分支機構,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務;建立與中國走出去企業的溝通機制,定期發布本土事務所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國際執業網路的最新信息,加大走出去事務所承接走出去企業境外業務的推介力度。
六、鼓勵事務所加快信息化建設。鼓勵事務所加快技術手段、管理方式等的信息化改造升級,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套用軟體的功能完善。
1.針對事務所信息化建設的實際困難,中注協統一協調和指導開發事務所業務管理和內部管理系統,支持事務所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
2. 事務所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信息化建設總體方案》要求,於2013年年底之前完成信息化建設相關任務,並全面採用符合審計準則要求的審計作業系統,經中注協評審達標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3.中注協建立行業公共信息服務平台,通過採購方式提供行業資料庫和法律法規庫,為事務所開展業務提供資訊支持。
4.加強事務所信息化人才培養。與國內知名院校和軟體公司合作,開展高端信息化人才培養,打造“懂業務、精技術”的複合型人才隊伍。
七、鼓勵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鼓勵事務所依託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現代服務業試點城市和國家中心城市,加快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
1. 鼓勵事務所參與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創建。推動各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儘快出台實施辦法,切實落實示範基地協定約定的專項扶持資金、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對事務所辦公購(租)房、人才引進、行政服務等扶持措施;加快推動實現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在國家中心城市、現代服務業試點城市的全覆蓋。
2.鼓勵會計服務示範基地發展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會計服務示範基地進駐事務所20家以上,其中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50位的(含其分所)達到10家以上,能夠滿足會計服務示範基地所定位的特定產業的服務需求,並且對進駐會計師事務所實施統一規劃、集中辦公區域,形成會計服務產業集群品牌效應的,經認定,可向財政部申請設立“財政部會計服務產業集群試驗區”。中注協一次性給予試驗區50萬元經費資助、給予試驗區所在地省級注協20萬元獎勵。
3.各省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總收入在全國省級排名中進位3位以上的,或者行業年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的省份其業務收入實現年增長20%以上的,給予省級注協30萬元獎勵。
4.省級財政部門設立有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經申請,中注協一次性給予省級注協5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
八、切實提升事務所做強做大的質量。事務所做強做大要以質量為核心、以人才為支撐、以管理為依託,強字為先、做強為要、穩中求進、進中保好,進一步提升事務所的執業質量和誠信水平,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和高端人才數量,進一步提升內部治理和風險控制水平,進一步提升國際業務和高端領域的服務能力,實現做強與做大的有機統一,實現事務所做強做大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有益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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