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在1999.03.16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9年03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3月16日
- 頒布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在1999.03.16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
《關於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在1999.03.16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各證券監管辦公室、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為加強證券營業部的管理,規範證券營業部的設立、轉讓和變更工作,促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公司申請設立證券服務部有關問題的通知》在2000.11.14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公司申請設立證券服務部有關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00.11.14 實施時間 2000.11.14 ...
(一)與合法證券營業部設在同城區的各類遠程證券交易網點,一律予以撤銷,其客戶就近向合法的證券營業部轉移。(二)符合新設證券營業部條件的城市,可按《關於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機構字〔1999〕13號)的有關規定,申請新設一家證券營業部。
撤銷方案中應當包括員工和客戶安置計畫,並承諾承擔所有歷史遺留問題或潛在風險,負責完成賬戶規範等工作。撤銷方案經證券服務部所在地證監局認可後實施。(五)證券公司申請將證券服務部規範為證券營業部,應當向證券服務部所在地證監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1.申請報告。包括證券服務部的名稱、具體地點、擬採用的證券營業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期貨公司設立營業部與分類評價結果銜接工作有關問題的規定》是2009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期貨公司設立營業部與分類評價結果銜接工作有關問題的規定 發文單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
通知 關於印發《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式》的通知 證監期貨字〔2000〕15號 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的報批程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證監發〔1999〕43號)和《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證...
《關於清理規範證券營業網點問題的通知》第一條:清理規範原則(一) 申請規範為證券營業部的,應具備以下條件:1、在1998年年底前設立並開業;2、1999年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在500萬元以上;3、沒有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沒有違規吸收社會資金;4、計算機信息系統符合我會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局關於清理...
2013年3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7號 公布《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該《規定》共22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廢止《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同城遷址審批工作的通知》(證監機構字〔1999〕92號)、《證券公司分公司監管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08〕20號)、《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證券經營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意在為貫徹全國證券機構管理工作會議要求,現對當前證券經營機構和外資證券經營機構在華代表機構監管工作的有關問題作出該通知。中文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證券經營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