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激活註冊式意外險業務經營行為的通知》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8月2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激活註冊式意外險業務經營行為的通知
- 頒發文號:保監壽險〔2010〕921號
- 頒發日期:二○一○年八月二日
- 頒發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監壽險〔2010〕921號 各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根據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從2010年3月份開始,保監會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的專項現場檢查。總體來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的實施對提升各公司意外險經營管理水平,提高各公司管理層對依法合規經營的重視程度,規範意外險市場經營行為起到了明顯成效。但是,檢查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部分公司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遊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問題尤為突出。
為規範激活註冊式意外險業務,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意外險,應當向投保人明示保單生效的條件。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禁止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遊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各保險公司應當限期清理回收各類已經發放的極短期意外險激活卡單證,防止單證流失在外引發的各類風險。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