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宣言,開發中國家提出並經國際法確認的一項重要原則。
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宣言,開發中國家提出並經國際法確認的一項重要原則。
《關於自然資源之永久主權宣言》是196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是一篇關於自然資源的重要國際政治法律檔案。主要內容 一、各民族及各部族行使其對自然財富與資源之永久主權,必須為其國家之發展著想,並以關係國人民之福利為依歸。二、此...
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宣言,開發中國家提出並經國際法確認的一項重要原則。包括對自然資源的永久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自由行使權。1952年聯合國決議宣布,開發中國家為實現經濟發展計畫,可以且應該根據本國利益,自由決定其自然資源的...
注意到建立和加強各國對本國自然財富和自然資源的不可剝奪的主權,能夠增進各國的經濟獨立;殷切希望聯合國根據在經濟開發方面、特別在開發中國家的經濟開發方面實行國際合作的精神,進一步審議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問題;內容 一 大會宣布:...
關於自然資源之永久主權宜言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主要內容:各國行使對自然資源的永久主權,應從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出發;一國自然資源的開發,如需外國資本時,務使自然資源的主權不受損害;收歸國有、徵收或徵用,必須有公益、安全或國家利益...
1962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第17屆會議上通過了第1803號決議,即《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宣言》(以下簡稱《永久主權宣言》),正式確立了各國對本國境內的自然資源享有永久主權的基本原則。這是開發中國家維護本國經濟主權、爭取經濟獨立的重大...
1962 年12 月聯大第17 屆會議通過的《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宣言》,正式確立了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永久主權原則,1974年聯大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義務憲章》等檔案,則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國家經濟主權的內容。
主權分配 編輯 聯合國自然資源委員會領導會晤(1)各民族和各部族對本族的自然財富和自然資源行使永久主權時,必須為各自國家的發展著想,為有關國家的人民的福利著想。 (2)對這些資源進行勘探、開發和處置,以及為此目的而輸入所需的外國...
5.《德黑蘭宣言》(國際人權會議1968年5月13日通過);6.《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聯合國第二次世界人權大會1993年6月通過);7.《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聯合國大會1960年12月14日通過);8.《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
關於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的決議(1962)建立國際經濟秩序宣言(1974)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行動綱領(1974)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1974)科托努協定(節錄)(2000)關於對歐共體和菲加太國家間《夥伴關係協定》豁免義務的決定(2001)七十七國...
聯合國《關於自然資源之永久主權宣言》試圖通過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來推動法律的發展 1974年《國家經濟權利與義務憲章》聯合國《跨國公司行為守則(草案)》對聯合國框架下相關努力的評價 世界銀行的作用 《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議公約...
關於自然資源之永久主權宣言(節錄)(1962年)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年)關於相互承認公司和法人團體的公約(1968年)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節錄)(1974年)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節錄)(1974年)美洲國家間關於代理人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