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第三批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試點)及發明創造項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教育局、科協: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在全區開展全民發明創造活動的決定》(桂政發〔2011〕81號)與《廣西發明專利倍增計畫》(桂政辦發〔2012〕9號)精神,促進全區中小學生發明創造工作,自治區科技廳、知識產權局、教育廳、科協決定建設第三批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試點),實施一批中小學生發明創造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教育局、科協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學校、基地、中心等單位填寫申報材料,由各市科協牽頭負責。
二、按照自願申報原則,申報單位填寫《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申報表》(附屬檔案1)。
三、申報單位組織學生申報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項目,並填寫《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項目申報書》(附屬檔案2),每個申報單位申報發明創造項目3-5個,項目申報要求詳見申報書說明。
四、申報單位將示範單位申報表、發明創造項目申報書的紙質材料,和將申報材料刻錄的光碟,各一式2份,提交各市科協審核。
五、每個市申報示範單位不超過5個,優先組織縣級基層單位進行申報工作。已獲首批、第二批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的單位不再參與此次申報工作。
六、各市科協牽頭組織審核材料,匯總填寫《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匯總表》(附屬檔案3),與經審核後的申報單位材料於2014年11月10日前送達廣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時傳送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電子信箱,逾期不再接受申報。
七、具體申報條件及相關要求,請參照《關於組織申報廣西中小學生發明創造示範單位(試點)及發明創造項目的通知》(桂知規字〔2013〕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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