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2016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地區註冊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的高層次科技人才 啟動2016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工作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快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卓越作用的科技領軍人才,現啟動2016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及名額
北京地區註冊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的高層次科技人才,每個法人單位限推薦1人。中央在京單位或駐京部隊推薦的人選,應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
已入選下列國家級人才計畫的人員不在推薦範圍內:
1、中組部“千人計畫”、“萬人計畫”;
2、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畫”。
二、申報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並得到廣泛認可。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5年1月1日後出生)。
2、申報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科技創新類領軍人才應主要從事套用基礎研究或套用開發研究,工作在科研一線,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解決了行業關鍵技術難題,科研水平先進,具有較好的創新發展潛力。近5年(2010年1月1日以後)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重大建設)項目的研發任務。
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科研一線的工作履歷和豐富的科研經驗,較強的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企業發展領域屬於北京重點發展產業方向,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智慧財產權,至少擁有一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企業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創辦5年以內(2010年1月1日以後註冊)的企業,最近一年盈利且主營收入不少於500萬元;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淨利潤累計不少於500萬元。
3、具有較強的科研帶動引領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率領的創新團隊,結構合理、成績顯著,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
4、海外引進人才應與用人單位簽署工作協定並已全職工作兩年以上(2013年1月1日以前回國)。
三、材料報送
推薦工作由單位統一組織。被推薦人填寫《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表》和《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信息表》,並提供附屬檔案材料。
附屬檔案材料要求有目錄並統一標明頁碼,具體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2、承擔省部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或重大工程的任務書或契約的關鍵頁(含項目名稱、來源、經費、本人角色)的複印件。
3、發表論文的期刊封面、目錄和文章首頁複印件,著作封皮及目錄的複印件。請在本人姓名處做標註。
4、專利證書複印件。
5、所獲獎勵證書、榮譽證書的複印件。
6、研發成果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7、海外引進人才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工作協定。
8、申報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經過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經過當年年檢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股權結構證明,主要智慧財產權或核心技術來源證明,申報書中要求的近二年關於企業資產、經營狀況的證明材料。
9、其他相關材料複印件。
報送要求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電子版材料刻成光碟(在光碟上標註“領軍人才+姓名+申報類別”)一式兩張,送交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具體包括:
1、紙質版材料要求申報表及附屬檔案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列印,左側裝訂成一本不超過50頁,簽章齊全。
2、電子版材料包括:WORD格式申報表、申報信息表、申報表和附屬檔案材料合成一個PDF檔案(大小不超過40M,簽章齊全,各頁面需做成統一大小)。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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