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導意見

《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導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導意見
  • 發文字號:冀建房〔2008〕59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公用事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建設部《關於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方案》(建科〔2007〕159號)、《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築的指導意見》(建科〔2005〕78)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為目標,創新和利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綜合管理手段,依託科技進步和住宅產業現代化的推進,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形成符合我國國情和我省實際的住宅建設和消費模式,進一步推進住宅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住宅建設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推行節約型的住宅開發模式和科學合理的居住生活理念,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不斷提高住宅建設的整體水平。
2、循環經濟原則。用循環經濟的思想來指導住宅發展,以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為要求,圍繞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在滿足適宜居住功能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住宅資源能源的全面節約。
3、科技創新原則。加快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培育住宅科技的創新體系,鼓勵住宅資源能源節約關鍵技術的研發,加快完善技術支撐,促進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和新工藝的集成套用。
4、注重實效原則。整合管理資源,增強管理合力,創新監管與激勵制度,完善推進機制,提高全社會節約意識。以中小套型住房、圍護結構保溫節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住宅全裝修推進等為突破口,落實目標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住宅建設資源能源節約。
二、具體目標
居住建築在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環保方面力求取得新突破,為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做出應有的貢獻。到2010年,具體目標如下:
(一)節地:科學編制城鄉規劃,認真落實新建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的比例要求。
(二)節能:新建居住建築全部達到節能65%標準;推進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一體化套用;大力推廣新型牆體材料、新型節能結構體系和綠色照明技術,限制、淘汰落後技術產品。
(三)節水:在滿足居民生活用水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促進水資源的循環使用、節約使用,新建居住建築全面普及節水器具,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
(四)節材:在保障住宅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全裝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設區城市達到50%,縣(市)力爭達到30%。同時,大力推進新型建築體系、材料部品的套用和建築廢棄物的再利用。
(五)環保:保障居住環境健康安全的基礎上,健全居住區污染物減排措施,進一步提高居住區環境質量。
三、主要任務
(一)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加強城市規劃管理,推進中小套型住宅建設,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重點發展中小套型住宅。合理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規模,優先保證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居住建築要在符合健康衛生和節能及採光標準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布局,確定建築密度和容積率,提高城鎮土地利用的集約和節約程度。
2、充分利用居住區地下空間。抓緊研究制定居住區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的相關要求和技術規定,充分利用居住區地下空間,進一步提高土地集約和節約利用水平。
3、合理設定居住區配套設施。居住區社會事業及公益性公建配套服務設施要集中建設,實現資源共享,適應節約土地的需要。
(二)節約利用能源
節流與開源並舉,提高住宅圍護結構隔熱保溫性能,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住宅的使用能耗。
1、進一步強化建築圍護結構的節能要求。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切實落實外牆、門窗等的保溫隔熱措施。
2、加大居住區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推進力度。建立居住區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認定機制,大力推進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一體化套用。
3、最佳化居住區規劃布局和建築單體設計。規劃與建築設計時,綜合考慮建築體形、通風、日照、採光和遮陽等的要求。
(三)節約利用水資源
全面推廣套用節水型器具,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提高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率,實現居住區水資源的節約。
1、全面使用節水型器具。建立、實施節水產品的認證與市場準入機制,新建居住區全面推廣節水型器具。
2、合理設計和維護居住區水景觀。嚴格控制居住區人工景觀水體面積,水景觀的補充水不得直接使用自來水。
3、倡導新建居住區實施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有條件的居住區應積極採用污水再生利用技術和雨水收集利用技術,用於小區的綠化、道路沖洗等。
(四)綜合利用資源
推行住宅裝修一次到位,推廣可循環、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築材料,鼓勵建築廢棄材料的再利用,實現住宅用材的節約。
1、全面推進住宅全裝修。推廣工業化的裝修方式,逐步實現土建、裝修設計與施工的一體化。同時,加強全裝修住宅建設過程的監管,保障工程質量。
2、加強建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循環利用。大力提倡砌塊和混凝土等廢棄建築材料與部品的分類回收、再使用,減少住宅建設過程廢棄物產生,提高建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程度。
(五)居住區環境保護
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室內外生態環境,提高居住區的綜合環境質量。
1、健全居住區污染物減排措施。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到位,提倡廢品回收利用,實施垃圾分類投放,實現居住區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
2、注重室外場地設計。合理配置綠化,提高綠化環境的生態效應。強化居住區機動車停車庫(場)的環境保護要求。防止居住區電磁輻射等污染。
3、最佳化建築布局。提高圍護結構隔聲性能,利用低噪音設施設備,綜合改善居住區室內外聲環境。使用環保建材,提高新建住宅的室內空氣品質。
四、配套措施
(一)示範引路
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示範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逐步構建住宅資源能源節約的信息統計發布和技術服務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強化業務培訓,提高行業從業人員隊伍素質,引導企業和居民樹立良好的節能降耗意識、正確的住宅建設和消費觀念,為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政策扶持
加快研究制定激勵政策,進一步發揮各實施主體的積極性。利用節能專項資金,鼓勵住宅資源能源節約技術的研發和推進。對通過認定的節能省地型住宅項目,給予政策優惠。
(三)技術創新
鼓勵自主創新、引進消化再創新,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住宅技術創新體系。加強住宅資源能源節約技術的套用研究,逐步完善標準、導則,形成強制、推廣和試點的分層次套用技術體系。逐步建立健全資源能源節約技術產品的認定、推廣和套用效果評價等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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