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4年山東省自主創新及成果轉化專項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財政局,各省財政直接管理縣科技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意見,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計畫對全省自主創新和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的引領作用,經研究,啟動2014年省自主創新及成果轉化專項(以下簡稱“專項”)項目申報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4年山東省自主創新及成果轉化專項的通知
  • 發布單位: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支持重點,項目類別,申報條件,申報須知,申報要求,其他事項,

支持重點

2014年專項重點支持新材料、生物技術與醫藥、電子信息、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海洋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產業集群培育等方向,具體內容見附屬檔案1。

項目類別

(一)
自主創新類項目:分為產業關鍵技術突破、產業鏈條拉伸、產業集群培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四類。
1、產業關鍵技術突破。以省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重點實驗室的依託單位為申報主體。
2、產業鏈條拉伸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省內企業為申報主體。
3、產業集群培育。由設區市級科技主管部門、省級以上高新區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牽頭制定產業集群培育方案,組織本區域內相關企業進行打包申報(企業總數不超過6個,必須符合專項申報要求,且不能重複申報)。每個設區市限推薦一個產業集群。
(二)
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支持具有使用價值的先進科技成果的中試放大、落地轉化及產業化孵化等,以省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企業為申報主體。此類項目單獨組織申報。

申報條件

(一)
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節能減排、環保、安全等要求,具備實施條件。
(二)
申報單位必須為山東省內註冊或成立、續存時間2年以上(2012年5月18日前註冊或成立)。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項目申請的省撥經費,經營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無行政處罰或違法記錄。
(三)
申報單位必須擁有項目核心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無智慧財產權糾紛。
(四)
聯合申報必須簽訂聯合申報協定,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智慧財產權和利益歸屬、合作經費的額度和來源等。
(五)
項目必須擁有穩定的研發團隊,優先支持國家和省人才計畫中領軍人才、傑出人才參與或主持實施的創新項目。
(六)
優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進行產學研合作或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開展協同創新,共同申報項目。

申報須知

(一)
專項採用招標、評審方式遴選項目(申報程式見附屬檔案2)。招標項目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後,由申報單位自行投標;評審項目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後,由所在市人民政府、省財政直接管理縣人民政府或省直部門行文推薦,其中產業集群培育方案和項目清單經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後,由所在市人民政府行文推薦。主管部門推薦項目的立項率將作為下一年度確定主管部門立項指標的重要依據。
(二)
專項採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先導資金+貸款貼息和後補助等支持方式,對產業關鍵技術突破、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主要採用無償資助和後補助的方式,對其它類項目主要採用貸款貼息、先導資金+貸款貼息和後補助方式,一個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支持方式。本年度申請無償資助或先導資金規模不超過5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規模不超過300萬元。
1、無償資助。項目立項時給予無償資助;在項目執行期內,根據項目預算、進展情況和創新績效,每年擇優予以持續支持;項目完成後,對取得重大創新績效,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2、貸款貼息。對已經獲得銀行貸款的項目予以貸款貼息支持,拿出部分專項資金,優先支持該類項目。立項當年,對已經用於該項目銀行貸款的部分利息進行補助;在項目執行期內,根據項目預算、進展情況和創新績效,每年擇優對項目部分貸款利息給予貼息補助;項目完成後,對取得重大創新績效,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3、先導資金+貸款貼息。項目立項當年,根據項目技術和預算的評審情況,給予先導資金支持;立項後,在項目執行期內,根據項目預算、進展情況和創新績效,每年擇優對項目部分貸款利息給予貼息補助;項目完成後,對取得重大創新績效,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4、後補助。在項目驗收後根據績效擇優進行補助。
(三)
每個企業法人單位、獨立核算科研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的院系,作為申報單位只能申報一個專項項目;同一企業集團或具有隸屬、關聯關係的企業,原則上同一年度至多獲得1項立項支持,且“十二五”期間立項項目不超過2項。
(四)
同一申報單位正在實施的省自主創新或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專項合計2項(含)以上的,原則上不得再申報。
(五)
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支持重點,項目名稱可根據支持重點進行適當調整。
(六)
申報單位應按照經費管理有關規定科學合理編制項目預算申報書,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進行預算評審,根據結果確定項目資助金額。項目自籌資金一般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50%,省撥經費低於申報數額時,不足部分由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七)
項目查新由省科技廳委託相關單位統一進行。

申報要求

(一)
專項實行網上申報(涉密項目除外),同時報送紙質材料,紙質材料要與網上申報材料相一致,材料模板通過管理信息系統
(二)
申報單位根據要求填寫申報材料,上傳至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單位要對申報材料中指標、數據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由於材料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材料審核提交後不可修改,立項後將根據其內容自動生成項目契約,作為檢查驗收的依據。
(三)
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並對申報單位資格和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四)
審核後帶有水印的評審類項目材料,按照《山東省自主創新及成果轉化專項項目申報書》、《智慧財產權狀況及預期目標一覽表》、《山東省自主創新及成果轉化專項項目預算申報書》的順序裝訂成冊,產業集群培育方案單獨裝訂,所有材料採用A4規格,雙面列印(複印),一式十份(包括一份正本九份副本,封面處標明),不得另加封面,並在書脊處註明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正本中的公章和簽字須為原件;招標類項目申報材料按照招標檔案要求進行整理。
(五)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未通過審查的項目不參加評標(評審),申報材料不退回。對申報單位弄虛作假的,取消其3年內申請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的資格。

其他事項

(一)
項目網上受理時間為6月1日至6月15日。網上受理前,請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傳,逾期不再受理。
(二)
評審類項目紙質材料受理時間為6月16日至6月18日,由主管部門統一報送,逾期不予受理;招標類項目的紙質材料報送時間和地點見招標公告。成果轉化類項目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三)
省科技廳重大專項辦公室
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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