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開展娛樂等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通知

《關於深入開展娛樂等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通知》是2015年1月5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開展娛樂等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通知
  • 制發機關: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編  號:青政辦發明電〔2014〕14號
  • 發布日期:2015-01-05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防範文化經營場所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元宵節期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娛樂等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汲取河南長垣皇冠KTV火災等事故的慘痛教訓,進一步增強做好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始終保持高度警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大力開展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把安全防控的各項措施、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二、突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要結合實際對各類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梳理和徹底清查,加強對娛樂、網咖、演藝、影劇院、出版物市場等各類文化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娛樂等文化經營場所鎖閉門窗經營、採用易燃裝修材料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商圈、車站周邊等重點部位文化經營場所的檢查,強化對各類晚會、演出、燈會、廟會等娛樂活動的安全監管,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嚴防火災、人員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嚴格執法,切實消除安全隱患。要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紮實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未取得相關證照的娛樂及文化經營場所,一律依法予以關停。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嚴重消防違法行為,由當地政府掛牌督辦,組織聯合執法,從嚴整治,確保隱患及時、徹底整改,逾期未改的要責令其停產停業。
四、多措並舉,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集中整治宣傳工作,普及安全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要落實安全隱患舉報投訴工作機制,實行有獎舉報,及時查處民眾舉報的安全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五、加強督導,狠抓制度落實。各區、市要制定方案,迅速開展轄區內文化經營場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應急預案要求,落實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並組織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要督促各類文化經營場所開展“查身邊隱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動,切實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與技能。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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