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是財政部、稅務總局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就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印發的通知。

2020年6月23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 印發機關:財政部、稅務總局
  • 印發日期:2020年6月23日
  • 發文字號:財稅〔2020〕32號
  • 實施日期: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0〕32號
海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二、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三、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四、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商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五、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6月23日

內容解讀

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根據《通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商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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