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行動方案

2021年12月,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行動方案》(簡稱《方案》),從服務營商環境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高質量發展、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等方面提出16項重點任務,謀劃一批服務大灣區建設的重點舉措,推進廣東與香港、澳門準入準營退出規則銜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內容解讀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之一。據了解,《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簡稱《綱要》)發布3年來,大灣區建設各方面取得顯著進展,根據《綱要》,2022年將是粵港澳建設第一階段目標實現之年。
“《方案》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度契合。”張玉閣指出,突出表現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建設上,將發力點鎖定在推進粵港澳在準入準營退出領域相關規則的有效銜接上;在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上,緊緊抓住智慧財產權這個“牛鼻子”,推動大灣區智慧財產權從創造、標準、保護、執法協作和交易運營等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在服務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上,重點推動灣區標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標準確認和標準互認,共同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灣區標準”;在服務打造優質生活圈上,聚焦大灣區食品安全合作、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維權一體化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完善監管和創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