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佳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關於最佳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演出市場恢復發展制定的通知。

2023年1月16日,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發布《關於最佳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最佳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6日
檔案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演出市場恢復發展,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和《關於最佳化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措施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暫緩新批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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