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智慧財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關於智慧財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是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12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智慧財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知發管字〔2018〕32號
  • 發布單位 :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07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有關部門、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智慧財產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支持民營經濟提質增效、創新發展,現將智慧財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嚴格保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會同有關方面深入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查辦一批侵害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案件,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壓態勢。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手段,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線上識別等,著力提升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行為力度和精準度。深入調研民營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建立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
二、加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各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要在服務企業名錄中,進一步擴大民營企業占比,完善快速授權、確權、維權一站式服務機制,大幅提升重點產業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效率。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要主動作為、上門服務,實施首問負責制,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民營企業上門服務活動,提供快速反應、快速處理、快速反饋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
三、擴大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覆蓋面。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增信增貸作用,推動風險補償、補貼貼息等各類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扶持政策向民營企業傾斜,降低融資成本。完善銀行、保險、擔保、基金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分擔融資風險。認真了解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需求,以項目推介會、銀企對接會等形式搭建銀企對接平台,暢通融資渠道。2018年底前,各省(區、市)和副省級城市至少舉辦1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2018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額增幅應超過20%,其中中小民營企業項目數占比超過50%。
四、引導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中央財政引導支持的各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要加快投資進度,2018年新增投資超過2億元。將民營企業投資比例納入基金績效評價指標,投向民營企業占比應超過80%。各類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要發揮專業優勢,加強投後管理和服務,推動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提質增效。
五、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各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知識產權局要完善行業性組織、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企業共同參與的智慧財產權託管工作體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面向民營企業推廣智慧財產權託管服務。各地方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利代理援助服務,鼓勵專利代理機構為困難民營小微企業提供免費專利代理服務,2018年援助企業數增幅20%以上。面向民營企業加大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培育力度,提高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推動智慧財產權貫標輔導、認證等支持政策向民營企業傾斜,引導更多民營企業貫徹實施GB/T29490-2013《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最佳化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積極推進專利導航、商標品牌培育、地理標誌精準扶貧等工作,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六、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激發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的民營經濟活力,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行業監管等方面,對國有、民營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一視同仁。壓減專利代理機構審批時間至10天,加強專利代理事中事後監管。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要著力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培育工作,打造一批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七、推進智慧財產權便利化服務。各專利代辦處受理視窗要面向民營企業組織專利收費減緩及相關申請政策宣講會。每年至少組織2場政策宣講活動,讓專利收費減緩、專利優先審查綠色通道、專利審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營企業。各有關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協調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開展“千家民企面對面”活動,組織審查員走訪民營企業。各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分別派出審查員100人次以上,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分別派出審查員20人次以上,圍繞專利商標獲權維權用權等專業問題,面對面答疑解惑,問計於企,問需於企,助推民營企業提高智慧財產權質量效益。建設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機制,持續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信息平台,編制發布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實務指引,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
八、加強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完善專利數據服務試驗系統,擴大專利基礎數據開放範圍,推進商標資料庫逐步開放,便利企業獲取智慧財產權信息。發揮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平台作用,提高民營企業專利信息獲取利用能力,開展民營企業幫扶行動。
九、加大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力度。積極開展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培訓。支持國家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大力培養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加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面向民營企業領軍人才、管理人才、實務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開展多層次、精準化智慧財產權培訓。2018年底前,各省(區、市)面向民營企業培訓100人次以上,各智慧財產權強省試點省、示範城市面向民營企業培訓200人次以上。
十、提高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意識。積極倡導創新文化,將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作為重點群體,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利用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等重大活動契機,面向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組織開展培訓、研討等宣傳活動,宣傳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加強民營企業扶持政策宣講,以開闢專題、專欄、專版等形式,通過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廣泛宣傳報導,營造良好智慧財產權輿論氛圍。做好典型案例宣傳報導,開展“智慧財產權、競爭未來”等主題採訪活動,組織中央媒體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提升企業競爭能力的典型案例進行專題報導,講好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故事。
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著力解決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難點、痛點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政策執行考核評價,將其納入智慧財產權強省、強市、強縣建設等年度重點考核內容。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將採取的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計畫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於年底前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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