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救災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
- 性質:暫行辦法
- 屬性:救災
- 時間:1998年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捐贈的救災物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三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有關規定執行,不適用本辦法。第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進口的捐贈物資,由受贈人向海關提出免稅申請,海關按規定負責審批並進行後續管理。經批准免稅進口的捐贈物資,由海尖進行專項統計 介紹 關於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發布《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通知 詳細...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解釋。第十三條 海關總署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發布〈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扶貧、慈善性<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見附屬檔案1)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的實施辦法》 施行時間 2002年1月1日 檔案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90號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見附屬檔案1...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救災捐贈受贈人接受的外匯救災捐贈款應當全部結售給指定的外匯銀行。第十九條 境外救災捐贈物資的檢驗、檢疫、免稅和進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條 對免稅進口的救災捐贈物資不得以...
第十五條 救災捐贈受贈人接受救災捐贈款物後,應當向捐贈人出具符合國家財務、稅收管理規定的接收捐贈憑證。 第十六條 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救災捐贈,捐贈人憑捐贈憑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規劃 《中國的減災行動》白皮書中國的減災行動 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規程 民政部救災應急工作規程 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 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統計辦法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關於救災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
為促進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下發r《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對境外捐贈人(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無償向受贈人捐贈的直接用於扶貧、慈善事業(指非營利的扶貧濟困、慈善...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12〕28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省救災捐贈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
政策性減免稅亦稱特定減免稅,是指在法定減免稅以外,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機關頒布法規、規章特別規定的減免。政策性減免稅貨物一般有地區、企業和用途的限制,海關需要進行後續管理,並進行減免稅統計。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產業外商投資項目①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 附: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在2001.12.13由海關總署頒布。經2001年12月7日署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本辦法自2002...
九. 無償贈送和捐贈物資 63.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關於救災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署稅[1998]443號 64.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國政府. 國際組織無償贈送及我國履行國際條約規定進口物資減免稅的審批和...
6.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直接用於扶貧、慈善事業的物資。管理規定 l.進口捐贈物資,應由受贈人向海關提出免稅申請,由海關核發征免稅證明。2.進出口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應交驗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許可證件。3.進出口貨物屬於《檢驗檢疫...
公告明確,在緊急情況下可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用於防控疫情的涉及國家進口藥品管理準許證的醫用物資,海關可憑醫藥主管部門的證明先予放行,後補辦相關手續。 對於《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所列有關物資,緊急...
上述捐贈用品不包括國家明令不予減免進口稅的20種商品。其他相關事宜按照國務院批准的《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質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辦理。2、對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其他學校,不以營利...
第十三條受贈單位經批准用捐贈外匯購買物資,屬外貿部門提供的出口商品,按出口價格用外匯結算,視同外貿部門執行出口任務;國內不能提供的,可委託外貿部門代理進口,進口關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華僑捐建的工程項目,所需土地按...
《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民政廳反映。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粵府...
2.減輕個人稅收負擔。(1)對受災地區個人取得的各級政府發放的救災款項、接受捐贈的款項,對抗震救災一線人員按照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規定標準取得的與抗震救災有關的補貼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2)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自2008年...
(十一)對北京冬奧組委免徵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十二)對北京冬奧組委委託加工生產的高檔化妝品免徵應繳納的消費稅。具體管理辦法由稅務總局另行規定。(十三)對國際奧委會、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等從國外郵寄進口且不流入國內...
二、關於捐贈物資的稅收規定 三、煤層氣勘探開發作業項目進口物資免徵進口稅收 四、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接受中國文物進口免稅 第五節 出口稅收優惠政策 一、稅率優惠 二、減免稅 三、出口退稅的管理 四、出口退稅稅率 五、生產企業出口免、...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慈善活動以及與慈善有關的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願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一)扶貧、濟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
六、稅收優惠類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 3.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 4.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
(六)殘疾人專用品民政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所屬福利機構和康復機構進口的殘疾人專用物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七)救災捐贈物資對外國民間團體、企業、友好人士和華僑、港澳居民和台灣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