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專家教授回鄉助力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吸引在外黃岡專家教授回鄉服務,充分發揮他們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引領作用,回鄉專家教授除按規定享受市委市政府已發布的人才引進、招商引資、科技創新等方面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如下支持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專家教授回鄉助力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鼓勵柔性引進專家教授。鼓勵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教授到我市企業服務,與我市企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作協定,並取得實際收益的,除協定約定的待遇外,由政府給予專家教授每人每年1萬元生活補貼。專家教授被我市企事業單位聘為名譽院長、名譽校長、科技副總、技術顧問、客座教授等,或到企事業單位兼職的,可以通過協定約定取得合理報酬。專家教授被各級政府聘請為招才顧問、招才大使、招商大使、諮詢顧問等,由政府給予專家教授每人每年1萬元的工作補貼。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到黃岡參加對接活動,由承辦單位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活動期間食宿費,專家教授有關接待標準比照招商引資接待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招商服務中心、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二、支持專家教授在黃創業就業。對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創辦的企業給予廠房(場地)租賃補貼,連續3年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當年實際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企業正常運營滿1年後,按項目固定資產(廠房和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補貼;項目投產後按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標準,前三年給予企業全額獎勵,後三年按50%給予獎勵;項目落戶5年內按照企業高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標準給予個人獎勵,每家企業獎勵名額最多為10名。醫院、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實行年薪制引進的專家教授,5年內按照個人繳納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標準全額給予個人獎勵。(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稅務局、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三、支持專家教授進行成果轉化。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科技成果以技術轉讓或技術許可方式與在黃企業進行交易的,按照交易額的20%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企業委託專家教授進行技術研發的,按企業實際支付費用的20%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以技術入股方式進行交易的,按成果作價(或股權折算)出資額的20%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四、加大投資和金融扶持力度。對有需求的專家教授產業化項目,政府投資平台可給予一定比例的股權投資;政府融資擔保機構可提供1000萬元以內的融資擔保,有效的智慧財產權、股權可作為反擔保,擔保費率不高於1%。市縣設立專家教授回鄉信貸風險補償金,政府風險補償金和銀行對專家教授項目的融資各按50%的比例分攤風險損失。合作銀行對專家教授項目的信貸規模一般應不低於風險補償金的10倍,政府應及時補充風險補償金,保持與信貸規模匹配。鼓勵各相關金融機構開發定製“教授回鄉貸”專屬信貸產品,對接項目融資需求;實施金融服務主辦銀行制,對回鄉專家教授提供“一對一”銀企對接及融資跟進服務。鼓勵外地投融資機構在黃岡設立教授回鄉投融資平台,給予投融資平台財政補貼、風險補償金等支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五、支持共建創新創業平台。專家教授與我市企事業單位共建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共建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戰略聯盟,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100萬元、50萬元獎勵;共建院士(專家)工作站、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等創新平台,認定為省級的一次性給予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20萬元獎勵。鼓勵各縣(市、區)、產業園區建設專家教授研發大樓,支持專家教授及其核心團隊入駐研發大樓,建立創新實踐基地、培訓中心等平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科協、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六、給予專家教授重大項目重點支持。整合政府、市場、社會等各方資源,對教授回鄉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重點支持。“一事一議”項目包括:省級及以上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大科學研究設施、省級及以上重大技術創新平台、重大科技公共服務平台、領軍型人才領銜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以及其他經當地黨委政府研究認為應納入“一事一議”的重點支持項目。鼓勵指導專家教授爭取省級及以上專項支持,幫助研究政策、對上聯絡、積極申報、跟蹤落實,對爭資立項前期工作專項經費由政府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科協、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七、支持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引才薦才。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與人才中介機構雙向選擇進行合作,開展專家教授對接聯繫、活動承辦、宣傳推介、項目策劃等工作,按契約約定給予經費支持。鼓勵商會、校友會、人才工作站等社會組織引薦專家教授回鄉,每引薦1名領軍型人才攜帶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落戶我市的,給予10萬元獎勵;每柔性引進1名專家教授與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項目合作並取得實際收益的,給予0.5萬元獎勵;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的,按固定資產(廠房和設備)投入的2‰進行獎勵(稅前),最高不超過100萬。(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聯、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八、保障專家教授住房需求。鼓勵各縣(市、區)、產業園區自建專家樓,優先滿足專家教授住房需求。專家教授在市場上自行租房的,給予每人每月不超過2000元租房補貼,累計補貼不超過36個月。(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九、開闢教授回鄉“綠色通道”。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教授回鄉”服務專門視窗,配備“助創專員”“代辦專員”,推行一窗通辦,為回鄉專家教授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和優惠政策提供“店小二式”服務和“一站式”代辦服務;在各級公立醫院開通教授回鄉就醫綠色通道,配備健康顧問和就醫服務聯絡員,為回鄉服務專家教授提供優先診療、健康管理和諮詢服務。回鄉專家教授子女,可優先安排優質公辦學校就讀;回鄉專家教授配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採取調動的方式予以安排,其他類型的由有關部門優先推薦就業。柔性引進的專家教授,優先參加我市各類人才、科技項目遴選活動,優先享受相關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十、加強聯繫服務保障。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回鄉專家教授,優先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直接聯繫服務專家對象範圍。各地各單位在重大節假日開展走訪慰問專家教授活動,5年內實現走訪慰問全覆蓋。對發揮突出作用的商會、校友會、人才工作站等社會組織,積極推薦其負責人作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人選。鼓勵各縣(市、區)給予回鄉專家教授免費休假療養待遇。大力宣傳專家教授反哺家鄉、回報桑梓典型事例,著力營造尊重人才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聯、市級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涉及經費支出部分,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市、縣(市、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等園區分別承擔。專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多項政策,涉及同一類型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享受。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從營業總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主動與專家教授開展科研項目合作和技術改造等。對弄虛作假、套取政策資金的單位及個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列入失信黑名單。文中所稱專家教授是指在外黃岡籍或親屬為黃岡籍、曾在黃岡工作生活過或對黃岡懷有感情的院士、研究員(含副研究員)、教授(含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人才、博士研究生、科技型企業高管,非黃岡籍的專家教授比照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