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按月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的通知

《關於按月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7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按月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建辦法〔2015〕25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鄉規劃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石家莊、張家口市園林局:
為及時掌握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關於按月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的通知》(建稽綜函〔2015〕34號)的要求,結合全省建設稽查執法情況報告制度執行實際,對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送內容。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統計表》、《河北省建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情況報告表》和《河北省建設行政處罰情況報告表》。報送統計數據為按月累加數據。統計表格可在河北建設網建設執法監察專業頻道下載。
二、報送時間。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關於按月報送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1月至6月《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理情況統計表》的數據合併統計,於7月18日前上報。
自2015年7月起按月上報稽查執法情況,設區市、省直管縣(市)各部門對稽查執法情況匯總後,於下個月10日前將三種統計表報送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監察局。
三、報送方式。採用書面檔案和電子數據雙報送方式。三種統計表加蓋單位公章後傳真上報,同時將電子版傳送至電子信箱。
四、有關要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法情況統計上報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按時上報、數據準確,防止出現虛報、漏報和錯報等問題;要加強統計分析工作,梳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總體情況、特點與問題,為執法及監管工作提供參考。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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