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職途徑,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見(稿)

關於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職途徑,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見(稿)是廣東省人大發布的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職途徑,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見(稿)
  • 發布機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 時間:2014年
意見修改,明確事宜,代表意見,

意見修改

2014年10月2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人大代表履職工作座談會,會上討論修改了《關於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職途徑,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明確事宜

《意見稿》明確,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可書面提出要求,緊盯民生熱點等議題約見政府官員。《意見稿》再度強調了人大代表有權提出詢問案、罷免案和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權力。
約談不得涉及本人或親屬個案問題
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是人大代表一項法定的履職活動。近年來,廣東湛江清遠江門深圳等市在代表約見政府機關負責人方面已有一些探索,同時也要求,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活動應實行迴避制度,所談內容不得涉及代表本人或親屬的個案問題。
約見後有關國家機關3個月內要答覆
分管代表工作的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於藍在發言中表示,下一步將陸續開展“約見”工作,力圖探索建立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機制,落實對有關工作的監督。在約見中,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應當認真聽取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回答代表的提問,並作出積極回應。約見後有關國家機關應在3個月內對代表約見的有關問題書面答覆代表。
實際上,在省人大代表“約見”層面,已經有人吃了“螃蟹”,背後支持者正是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黃龍雲在8月13日會見省人大代表鄭永釗。鄭永釗就建議中尚未落實的問題提出約見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黃龍雲當場表示大力支持,並要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選聯工委積極配合。一個月後,鄭永釗和其他11名省人大代表嘗試了本屆省人大代表第一次“約見”政府官員。

代表意見

應明確新聞媒體可以參與約見
代表約見政府官員後,事情能否很快解決,是普遍關注的問題。“約見應該邀請新聞媒體單位來參與。”湛江市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主任劉光表示,約見應該邀請新聞媒體單位參與。以湛江市舉行的一次約見活動為例,當時局長在代表和新聞媒體面前承諾“沒按期完成任務,則辭去工作職務”,第二天各大媒體頭條都是這個訊息,局長壓力很大,不敢有一絲馬虎,後來按期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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