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是一個在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定,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該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
- 發布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8年4月24日
- 實施日期:2008年4月24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大法律庫
2008-4-24
法規內容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07年9月6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悉尼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