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

《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是一個在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定,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該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
  • 發布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8年4月24日
  • 實施日期:2008年4月24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大法律庫
2008-4-24

法規內容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07年9月6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悉尼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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