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戰略方針和作戰指揮的基本原則

《關於戰略方針和作戰指揮的基本原則》寫於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甲戰略方針
在日本帝國主義變中國為殖民地的形勢之下,在中國紅軍及其他革命武裝力量的現狀之下,黨的軍事策略即戰略方針應有如下各項:
(一)在以堅決的民族戰爭反抗日本帝國主義進攻中國總任務之下,首先須在一切政治的軍事的號召上與實際行動上,確定“把國內戰爭同民族戰爭結合起來”的方針。這即是“抗日聯軍”,“紅軍是中國人民抗日的先鋒隊”,“一切不願當亡國奴的士兵及軍隊同紅軍聯合起來打日本去”,“全國同胞武裝起來反對日本帝國主義進攻中國”,“工農商學兵聯合起來武裝保衛中國”,“打倒幫助日本帝國主義打中國人的漢奸賣國賊”,“打倒幫助日本滅中國的賣國頭子――蔣介石”,“打倒侵入抗日根據地的漢奸賣國賊”,“反對漢奸賣國賊擾亂抗日後方”,“鞏固抗日後方”,“擴大抗日根據地”,“紅軍白軍聯合起來打倒日本帝國主義”,“沒收漢奸賣國賊的財產做抗日軍經費”,“沒收日本帝國主義在中國的財產做抗日軍的經費”,“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槍出槍,有知識出知識,打倒日本帝國主義”,“為打倒日本帝國主義戰到最後一滴血”,“民族革命戰爭萬歲”等等的口號及行動。
(二)正確地估計敵我力量,黨在一九三六年軍事部署方面的總方針,應該是“準備直接對日作戰的力量”。因此,一九三六年主力紅軍作戰的主要目標還應該是漢奸賣國賊的軍隊,但在日本占領區域及自治區,應儘量組織、擴大及聯合一切的抗日武裝力量――抗日義勇軍、抗日游擊隊等,同日本軍隊進行直接的有力的游擊戰爭。同時還應估計到,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第一方面軍有可能和有必要同日本軍隊發生部分的戰鬥(晉綏察方面)。
(三)猛烈擴大紅軍,一九三六年全國主力紅軍應有二十萬人,第一方面軍應有五萬。
(四)為堅決而有力地執行(一)(二)(三)項所述之方針(把國內戰爭同民族戰爭結合起來,準備對日作戰力量,擴大紅軍),第一方面軍行動部署之基礎,應確定地放在“打通蘇聯”與“鞏固擴大現有蘇區”這兩個任務之上,並把“打通蘇聯”作為中心任務,拿“鞏固擴大現有蘇區”同它密切地聯繫起來,具體步驟即把紅軍行動與蘇區發展的主要方向放到東邊的山西和北邊的綏遠等省去。
(五)第一方面軍以外之紅軍(二、六軍團,四方面軍),對於南京賣國賊軍隊之削弱與牽制,有極大的戰略上的作用,其行動應適當地指導之。
(六)游擊戰爭對於戰勝日本帝國主義及漢奸賣國賊的任務,有很大的戰略上的作用。其指導原則應如下:
1.一切游擊隊以民族戰爭的面目出現(日本占領區、自治區及其附近省份稱中華抗日義勇軍。其他地區――華中、華南,稱中華抗日游擊隊,在這些地方――華中、華南遊擊隊壯大起來時,稱中華抗日人民革命軍)。土地革命在民族戰爭的口號與策略之下執行。
2.在一切省份發展游擊戰爭,而著重於主要的省份(河北,山西,熱察綏,東三省,山東,河南,江蘇,浙江,福建,陝甘)。在大江南北原有蘇區變為游擊區域的地方,使之從恢復形勢迅速地提高到發展形勢。
3.地方黨對於游擊戰爭,在白區是唯一的指導者,在蘇區是主要指導者。
4.大量地吸引捲入反日浪潮中的白軍士兵與青年學生到游擊戰爭中去。
5.游擊隊應有根據地,但反對保守主義(這容易給游擊隊以損害)。
6.游擊隊同當地革命民眾密切地結合起來。
7.提高游擊戰術。
8.使游擊隊變為正規的革命軍。
9.游擊隊是蘇區的創造者。
10.使游擊戰爭增加計畫性。
(七)使白軍士兵革命運動在民族戰爭旗幟之下,同抗日紅軍抗日游擊隊結合起來,注意如下的指導原則:
1.沒有士兵的援助(中國的,還有日本的),民族戰爭的徹底勝利是不可能的。
2.士兵的援助是可能的(亡國奴境遇,饑寒交迫,不得休息)。
3.把運動放到廣泛的民眾基礎上去,從關門主義解放出來,公開運動同秘密工作相結合。
(八)把蒙回兩族(首先蒙古)反日反中國統治者的鬥爭提到武裝鬥爭的程度,並把他們的鬥爭同我們的鬥爭直接結合起來。
(九)執行“抗日聯軍”的策略,把敵人營壘中間的矛盾與破裂組織到民族戰線上去,把我們營壘同“第三營壘”結合起來,成為統一的民族營壘。
(十)把蘇聯紅軍同中國紅軍在反對共同敵人日本帝國主義的基礎之上結合起來,首先是技術條件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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