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立德宏州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關於成立德宏州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的通知.是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2023年2月10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成立德宏州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10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駐德宏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州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營造和諧穩定的教育發展環境,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學生健康成長,經州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德宏州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員會組成人員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州教育體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君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馮家柒同志擔任。
二、委員會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委員會主要職責。負責研究和擬定全州校園安全工作計畫,統籌協調全州校園安全工作事項,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審議、決策、部署全州校園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和校園安全專項工作,督促推進校園安全重點工作。
(二)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推進落實委員會關於校園安全工作決策部署,研究提出需委員會研究的重大事項;負責校園安全有關檔案草擬,制定校園安全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及時調度校園安全重點任務推進情況;梳理總結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及時向委員會報告校園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完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州委宣傳部:統籌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及各類宣傳資源,多形式開展預防學生安全事故宣傳教育。組織媒體有序發布權威信息開展正面宣傳,回應社會關切;發生突發事件時,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路輿情處置等工作。
州委政法委:結合平安建設有關機制,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全力支持學生安全工作,負責督促平安建設成員單位落實校園及周邊綜合整治工作。突發事件時期,負責協調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做好社會維穩、信訪接待、司法解釋等工作。
州委網信辦:加強涉校涉生安全網上輿情監測、研判和管控,認真做好媒體引導工作,防止對學生安全事故、事件不當炒作,指導、協調、督促涉事部門、學校加強網際網路信息內容管理。
州工信科技局:保障學校考試無線電安全,打擊使用無線電作弊。
州教育體育局: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指導縣級教育體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落實學生安全有關工作任務;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安全防範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加強家校聯動、指導家庭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聯合開展對學生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在有關部門指導下,積極應對涉校安全輿情,及時公開權威信息,避免輿情發酵升級。
州民族宗教局:指導學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和強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加強宗教事務管理,規範宗教團體和教職人員行為,確保宗教活動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活動。
州公安局:嚴厲打擊涉校涉生違法活動,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加強“護學崗”和“高峰勤務”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加強校園周邊“掃黃打非”整治工作;妥善處置涉校涉生突發事件;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加大交通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監督、指導學校內保工作,落實內部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州民政局:嚴格落實校園200米範圍內禁設福利彩票網點的規定;指導縣市、鄉鎮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定期走訪制度,教育指導監護人、受委託監護人落實家庭監護責任;開展救助資助工作。
州司法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健全法治副校長制度,統籌做好法治副校長配備、管理工作;指導縣市、鄉鎮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涉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及時妥善調解各類涉校涉生矛盾糾紛,做好法治宣傳教育;負責向學校及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州財政局:加強學生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將校園安全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查處違法使用童工行為,維護適齡青少年兒童合法教育權利;健全完善校園安保人員配備、管理機制,保障學校師資力量能滿足校園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
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指導學校加強防範能力、應急能力建設,開展有關知識宣傳學習。
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加強學校周邊市政管理,加強對依傍學校校舍、圍牆違章搭建的清理整治;對學校出入口50米範圍內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及道路紅線以內違章建築進行清理整治;做好城區內學校門口道路維修;加強校園在建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強校園周邊建築工地、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監管。
州交通運輸局:加強公路管理養護,優先實施學生出行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加強對通行學校客運班線、城鄉公交企業的安全教育管理,配合交警部門嚴厲打擊營運車輛非法超員、超速行為。
州農業農村局:加大對農用車輛的排查整治,嚴防農用車輛乘載學生上下學的情況發生;加強對農業生產區魚塘、灌溉用水池水壩的管理,設定警示標識標誌和必要的防護設施,督促魚塘業主及時勸返到魚塘邊玩耍、釣魚的學生,不允許未成年學生到魚塘進行釣魚、游泳等活動。
州水利局:做好行政區域內特別是學校、社區周邊水庫、河流、溝渠、壩塘等水域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整合資源,加快推進預防學生溺水手段的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強化排查水域安全隱患,對發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較大的區域,設立醒目警示標誌,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防護設施,重點部位落實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生設備;加強日常巡查,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州文化和旅遊局:加強文化娛樂場所、賓館旅店的監督管理,嚴禁非法接納未成年人,按規定對中國小校周邊網咖、歌舞、遊藝娛樂場所依法整頓和取締;加強對校園周邊印刷、音像製品經營場所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配合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拒絕有害讀物進校園”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盜版教材及教輔資料;加強景區景點、賓館旅店管理,督促業主對涉水區域管理,督促企業在涉水區域設立警示標誌和安全宣傳欄,加強巡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配備管理人員或救生員。
州衛生健康委:指導學校做好傳染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學校常見病、地方病監測、預防、救治工作;加強學校飲用水的監督管理。
州應急管理局:統籌全州應急救援力量,對涉校涉生突發安全事故,及時開展應急救援;指導教育部門和學校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培訓、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州外辦:加強學校涉外安全工作協調、處置;支持、配合對外籍學生的管理。
州市場監管局:加強對學校食堂及周邊飲食攤點飯店的監督管理,開展經常性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校園周邊文化娛樂和服務場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盜版教材及教輔資料,配合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拒絕有害讀物進校園”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護好校園周邊市場的治安秩序;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掃黃打非”鬥爭;依法查處校園周邊無照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
州廣電局:加強校園安全工作宣傳。
州林草局: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禁止學生非法進入保護區;加強保護區內水庫、壩塘、湖泊等重點區域管理。
州防震減災局:加強地震監測預警,指導學校開展防震減災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工作。
州關工委: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學生法治宣傳教育,關愛學生健康成長。
州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學生安全事故處置機制;依法處理學生安全事故糾紛。
州檢察院:加強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持續深化預防未年人性侵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學生安全事故處置機制;依法監督學生安全事故處理。
州總工會: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和女教職工的特殊利益;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科學技術教育,企業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參與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反映職工民眾的意見和要求。
團州委:發揮共青團和少先隊作用,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等群體的關心關愛工作。
州婦聯:發揮婦女組織、各類婦女兒童保護機製作用,加強親職教育,開展好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女童保護等工作;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等群體的關心關愛工作。
州氣象局:及時發布高溫、暴雨、大風等極端天氣預報,指導學校開展氣象災害有關知識的宣傳學習。
州消防救援支隊: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學校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加強對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四、委員會工作規則
(一)建立會議制度。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會議由主任或其委託的副主任主持,會議議題根據主任、副主任指示及成員提議,由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建議,報主任或其委託的副主任確定。全體會議研究審議事項,應提前徵求全體成員和有關部門意見,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2次,一般在2月下旬、8月下旬召開,重點討論校園安全重大問題。專題會議根據需要召開,重點研究校園安全專項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審議事項可僅徵求有關成員和部門意見,經溝通未達成一致的重要意見,應在會議上說明。
委員會審議的事項,擬以州人民政府名義印發的檔案,由檔案起草牽頭單位會同有關部門按程式報請州人民政府審批。會議紀要由委員會辦公室起草,報主任或其委託的副主任簽發。
(二)建立工作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中層幹部為聯絡員,負責與委員會辦公室的溝通對接。委員會辦公室根據需要召開聯絡員會議,及時通報有關工作信息和工作動態。
(三)建立定期協調推進制度。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校園安全有關工作目標任務,定期調度和協調支持校園安全工作。辦公室及時收集匯總分析,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各縣市的督促指導,研究提出有關工作建議,重要情況及時向委員會報告。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校園及校園周邊安全。
委員會成員如有變化,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報委員會辦公室備案,不在另行發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