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的通知

科技部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申請須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部
  • 外文名:kejibu
  • 合作:科技部合作項目
前言,正文,

前言

根據科技部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的總體規劃部署,現徵集2015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農產品食品安全控制技術合作平台兩岸聯合資助項目以及半導體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合作平台兩岸聯合資助項目。

正文

一、支持重點
1、農產品食品安全控制技術,主要資助下列研究方向:
(1)農產品和食品已知有害成分快速檢測
(2)農產品和食品未知有害物篩查
(3)共同研究制定檢測標準
(4)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追溯技術
2、半導體照明(LED)和5G移動通信技術,主要資助下列研究方向:
(1)半導體照明(LED)
1) LED照明在農業、醫療、健康照明等領域的套用
2)LED光通信與可穿戴電子相結合技術研發
(2)標準檢測認證
1)LED產品的可靠性測試方法研究
2)LED照明產品的光引擎/模組接口研究及標準化
3)ELI(高效照明產品)認證
(3)先進或次世代螢光粉(提高LED照明光效、光品質等核心材料)
3、5G領域
(1)無線技術及驗證
1)5G移動通信終端、基站空口關鍵技術與接口研究與驗證
2)5G移動通信終端零部件接口與測試標準研究與驗證
3)5G移動通信終端套用研究與驗證環境開發
4)5G移動通信終端測試積體電路開發
(2)未來網路5G體系結構與互聯互通技術
1)5G無線接入網及核心網路結構與接口
2)5G物聯網與未來網際網路體系結構與接口
3)5G網路功能虛擬化、軟體定義網路,雲計算與未來網際網路體系結構
二、申報須知
1、兩岸各自發布徵集通知,雙方合作單位應分別向各自徵集部門進行申報,單方申報項目無效。
2、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的項目,要求企業必須有相關配套資金投入。
3、合作雙方已經簽署合作協定或意向書,其中必須包括智慧財產權專門條款。
4、每個獲資助項目的資助上線為100萬人民幣,資助年限最長為3年。
5、優先支持有港澳科技機構共同參與的研發項目。同等條件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對台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
6、大陸提交的申報書項目名稱、合作單位及負責人等信息必須與台灣合作夥伴申報內容一致。
7、兩岸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後,雙方將共同協商確定支持的項目,立項通知將發至各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三、申報方法
1、本次申報採取大陸項目單位離線填報、組織(推薦)部門審核匯總提交的方式。完成軟體安裝後,請打開軟體,點擊“項目申報書”->“添加”->勾選“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填寫項目申報信息,項目序號請填寫“海峽中心與工研院項目”;申報書填寫完畢後,請點擊“檢測”檢查是否有漏填內容;上報申報材料時,請點擊“導出上報科技部數據”,導出ZIP數據包,刻入光碟與其他申報材料一併提交。以前曾下載過離線填報軟體的,請務必重新下載,否則格式不對。
3、請項目申報單位填寫項目申報書。如項目由一個單位牽頭、若干單位共同參與,應明確各自任務分工及經費分配等事宜。
4、省科技廳向科技部港澳台辦推薦總計4個項目,農產品食品安全控制技術合作平台兩岸聯合資助項目與半導體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合作平台兩岸聯合資助項目各兩項。我廳受理時間為2014年7月11日(過期不予受理)。
5、項目名稱應通俗易懂,不宜過於寬泛,儘量不要出現專業術語的外文縮寫。
6、本次申報的項目將作為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專項的備選庫項目,項目的起始時間統一定為2015年4月1日,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
7、 科技部港澳台辦將根據項目申報書提供的項目名稱、負責人等信息進行查重,如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國家科技計畫(973、863、支撐計畫、國合專項等)項目(課題),如當年結題的可以提出申請,但需在研項目通過驗收後方可承擔新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應遵守《國家科技計畫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國科發計字〔2002〕123號)的相關規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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