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2015年度中國-韓國聯合研究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科技主管部門: 為支持中國與韓國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根據我國與韓國簽署的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及部門合作協定,現徵集2015年度中韓政府間聯合研究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徵集2015年度中國-韓國聯合研究項目的通知
  • 時間: 2015年
  • 領域:高強度納米結構材料
  • 國家:中韓
一、項目類型和重點支持領域
經中國科技部與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商定,2015年度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徵集重點領域為生物工程、幹細胞與再生醫學;移動通信與全球定位;高強度納米結構材料技術。中韓雙方共同支持5-6個項目。
二、申報主體要求
中方申報單位應為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具有相應對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條件和研發實力,並具備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
中外合作雙方應已就合作項目簽署相關意向書、協定或契約,申請時需由國內外雙方分別向各自國家主管部門申報,單方面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資助方式及標準
資助經費由雙方計畫執行機構(即中國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國的法律、法規和程式分別提供給各自項目承擔單位。
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執行期一般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每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90萬元人民幣。
四、項目申報與材料提交
(一)申報材料要求
1. 項目建議書,請按照附屬檔案1格式及要求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檔案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檔案填寫。
2. 雙方針對合作項目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協定等材料。
3. 亞非國家政府間項目基本信息表(附屬檔案2);
所有提交的材料電子版請按照“國別-項目類型-推薦部門-項目名稱”設定檔案名稱。
(二)申請材料的提交
申報單位將以上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碟(其中附屬檔案2隻需電子版)報送至項目推薦部門。
項目推薦部門一般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國際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門。
由項目推薦部門審核蓋章後,請寄送至中國科技交流中心亞非與獨立國協處,信封上請標註“申請2015政府間項目-韓國-項目類型”。
徵集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20日下午5點,紙質版以材料寄出郵戳為準,電子版以信箱收到時間為準。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請恕不予受理。
五、項目評審與立項
我司將根據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程式進行項目評審。一般情況下,5-9月為戰略評審與技術評審期,10月將與外方共同確定資助的項目。
同等情況下,國合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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