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0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建安〔2012〕68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10月29日
《關於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0月29日。
《關於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0月29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為了加強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規範全...
《關於加強建築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06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在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築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施工現場...
二、考核機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考核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對象 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建築電工、建築架子工、建築起重信號司...
第十八條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危險區域,並向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與持有效資格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訂立...
六、推進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 企業要深入開展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為主要內容的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活動,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精細化、規範化程度。要健全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的各項內容和制度,從工程項目涉及的腳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電和...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
2011年12月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7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該意見主要就大力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強化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實行總承包單位負總責制度、切實加強工程建設...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或者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將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資料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報送備案時,應當提供下列施工安全措施資料:(一)施工單位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二)施工單位的現場...
第十三條 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第十四條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
第三十二條 建築起重機械和建築施工現場專用機動車輛首次安裝和使用前,產權單位應當到工商註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施工現場內的建築起重機械或者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和專用機動...
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消防、民爆器材等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以班組長、新員工、農民工為重點的從業人員100%培訓合格後上崗,各級...
推動企業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落實質量員等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責,強化過程質量控制。深入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全面推行樣板引路制度。全面推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 號)規定,在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及其它大中小型企業建立企業...
適用於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築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築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4製冷與空調作業 指對大中型製冷與...
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級別 1 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2 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3 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三級高處...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並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式 (...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二)工程概算確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及撥付計畫; (三)...
第二章 施工安全責任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為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與施工相關的水文、氣象、地質、地下管線資料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建設單位應當委託相關專業管線產權...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檢查,依法協助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第六條 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第七...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複印件);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畫、培訓考核記錄);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10、施工起重機械...
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