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關於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的通知》是為引導大學生鄉村醫生服務農村、紮根農村,制定的通知。

2023年4月,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15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發文字號:國衛基層發〔2023〕9號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關於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國衛基層發〔202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補充和最佳化鄉村醫生隊伍,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促進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經研究決定,“十四五”期間在部分省份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專項計畫),由各省專項招聘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註冊為鄉村醫生到村衛生室服務,並加大激勵和保障力度,引導大學生鄉村醫生服務農村、紮根農村。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畫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對鄉村醫療衛生體系發展高度重視,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領導部署有關方面積極研究推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改革發展。鄉村醫生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對鄉村醫生的能力和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經國務院同意,從2020年起,國家衛生健康委在部分省份實施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政策,已累計有4300名大學生鄉村醫生進入村衛生室服務,進一步充實並最佳化了鄉村醫生隊伍,也一定程度促進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專項計畫,進一步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政策,完善激勵和保障措施,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是落實中央穩定就業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動鄉村醫生隊伍最佳化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務實管用舉措,確保專項計畫落實落地。
二、明確專項計畫實施範圍和實施對象
已經實施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省份,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其他有意願的地區可參照執行。面向符合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條件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由有關省份組織專項招聘,免試註冊為鄉村醫生到村衛生室服務。
三、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組織工作
有關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對接教育部門和醫學院校,從2023年起,每年4月底前統計匯總本省鄉村醫生招聘需求,會同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計畫,並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向社會發布崗位信息。省級教育部門及時了解醫學畢業生動態信息,根據本省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計畫,督促省內醫學院校積極引導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就業。有關醫學院校要在校內公告欄、網站等多種平台發布鄉村醫生崗位招聘信息,協助搭建供需雙方溝通的渠道,有條件的可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畢業生供需洽談及招聘會。
四、最佳化大學生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和管理
有意願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註冊程式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各地應將大學生鄉村醫生作為招聘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由鄉鎮衛生院與大學生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定,明確服務期限,按規定落實相應社會保障待遇。期滿後,經考核合格、本人自願的,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繼續擔任鄉村醫生。
五、支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優秀大學生鄉村醫生
加大對優秀大學生鄉村醫生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鼓勵引導大學生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盤活用好存量編制;鄉鎮衛生院應當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優秀大學生鄉村醫生。具體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商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六、拓寬大學生鄉村醫生職業發展空間
大學生鄉村醫生上崗前,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崗前培訓,幫助其了解掌握鄉村醫生執業規則和特點。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大大學生鄉村醫生的繼續醫學教育資源供給。中央財政通過現有衛生健康人才培養項目,支持開展大學生鄉村醫生能力提升培訓,確保上崗後3年(含)內完成一輪培訓。各地要通過培訓、進修等方式不斷提高鄉村醫生醫學綜合能力和實踐技能,為其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創造條件。教育部門應統籌各級醫學院校教育資源,為大學生鄉村醫生提供學歷提升教育機會。
七、完善大學生鄉村醫生激勵措施
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有關要求,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村衛生室工作的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服務期在3年(含)以上的,按規定享受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納入當地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範圍。各地可按照學歷、執業資格、職稱、工作地點等因素在單位內部分配中對大學生鄉村醫生予以傾斜,進一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和崗位吸引力。
八、切實做好專項計畫組織實施
有關省份要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畫的重要意義,將實施專項計畫作為補充鄉村醫生的主要途徑,除訂單定向培養和直接招聘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村醫以外,應主要通過實施專項計畫填補鄉村醫生空缺崗位。有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教育、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推進,並於每年8月30日前將專項計畫年度實施情況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央編辦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3年4月15日 

內容解讀

《通知》對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政策進行了豐富和完善,要求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組織工作,最佳化大學生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和管理,支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優秀大學生鄉村醫生,拓寬大學生鄉村醫生職業發展空間,完善大學生鄉村醫生激勵措施。
對有意願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執業註冊;將大學生鄉村醫生作為招聘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簽訂服務協定,明確工作期限,落實相應社會保障待遇;鼓勵大學生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要求鄉鎮衛生院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優秀大學生鄉村醫生;繼續強調加強大學生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加大大學生鄉村醫生的繼續醫學教育資源供給,確保上崗後3年(含)內完成一輪培訓。通過培訓、進修等方式為其考取執業資格創造條件,並為大學生鄉村醫生提供學歷提升教育機會;鼓勵地方按照學歷、執業資格、職稱、工作地點等因素在單位內部分配中對大學生鄉村醫生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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