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六盤水市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是六盤水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2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六盤水府發〔2015〕5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加快完善我市金融市場體系,充分發揮金融支持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促進金融與經濟協調發展,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後發趕超、同步小康,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市委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圍繞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主基調,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改革導向,堅持創新和監管相協調的發展理念,堅持防範化解風險的永恆主題,著力建立門類齊全的金融機構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創新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功能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規範嚴格的金融風險防範體系和公平安全的金融生態環境體系,加快形成支持我市經濟發展、促進轉型升級的創新型投融資體系,把金融業打造成為帶動三次產業發展和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
(二)基本原則。
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相結合。解放思想,提高認識,樹立趕超發展的戰略眼光、國際視野和緊迫意識;從實際出發,求真務實,紮實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的各項基礎工作。
堅持學習借鑑和大膽實踐相結合。學習借鑑國際、國內發達城市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金融發展的歷史經驗,立足我市實際,充分發掘我市的優勢和潛力,勇於探索,大膽實踐,推動形成符合我市經濟基礎實際的金融市場體系。
堅持著眼當前和謀劃長遠相結合。科學謀劃,統籌安排,明確當前重點工作,打牢基礎;著眼長遠,深謀遠慮,加強市場建設,完善體制機制,形成有利於金融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
堅持改革創新和防控風險相結合。重點推進改革、開放、創新,提高發展速度,搶占發展先機;注重風險防控,加強金融監管,規範市場秩序,維護金融安全,切實提升發展質量。
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加強政府的組織領導,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積極創造有利的發展條件和環境;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金融機構的市場主體地位,形成市場配置、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金融業發展態勢。
(三)發展目標。到2017年,金融法人機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經營規範、充滿活力的金融機構體系初步形成;業務種類齊全、運行有序、開放度較高、協調發展的資金市場、保險市場、資本市場、要素市場等初具規模;金融聚集功能區初步形成,金融信用環境、法制環境明顯改善,誠實守信、依法合規的金融生態環境基本形成。金融開放度進一步提升,積極融入中國西部科技金融城中心、貴州金融網路服務平台建設體系。全市銀行機構總量突破24家,資產總量達到1500億元,銀行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達到1250億元,各項貸款餘額達到1100億元;保險公司主體超過25家,年保費收入達到20億元;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或掛牌企業增至15家;證券公司增至5家,註冊設立2家以上的股權投資機構;中介機構得到快速發展;金融資產管理、金融租賃、融資性擔保、小額貸款、典當行等新金融業態得到有效發展,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健全地方金融機構體系。
1.做大做強銀行業機構。繼續實施“引銀入市”工程,大力引進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區域性城市商業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推進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及中信銀行等儘快入駐我市。支持已有的各銀行機構在縣(特區、區)、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和鄉鎮等增設辦理信貸業務的營業機構,開展金融服務下基層、入園區、到企業,建立園區支行、科技支行和社區支行。進一步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市場競爭力,加快六盤水市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工作,推動其他農信聯社創造條件加快改制進程。儘快設立六枝村鎮銀行,鼓勵村鎮銀行加快營業網點鋪設,爭取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試點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起總部設立在我市的民營銀行,加快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推廣工作。(牽頭單位: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省農信社六盤水辦事處、六枝特區人民政府)
2.穩步發展保險業機構。加快保險市場主體建設,積極引進償付能力充足、運營安全、服務良好的內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支持我市管理規範、效益良好、內控完善的保險機構向縣、鄉延伸建設網點,擴大服務範圍。創新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形式,豐富市場主體。支持設立保險代理公司、經紀公司等中介機構,規範發展保險兼業代理市場,完善保險中介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積極發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推動申銀萬國、中信證券等有實力的證券公司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現有華創、方正、海通等證券經營機構拓展服務網點,大力開展債券、股權、資產管理計畫等創新產品業務。爭取在我市設立期貨公司分支機構,研究探索大宗商品期貨、現貨聯動發展,提升期貨在社會經濟中的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及套期保值等功能。(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糧食局)
4.推動發展股權投資機構。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創新政府資金使用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用,放大槓桿引領作用。推動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鼓勵和促進社會各類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在我市發起設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產業基金等各類股權投資機構,加快設立能源投資基金、農業產業投資基金和循環經濟發展基金,不斷擴大我市股權投資市場規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
5.創新發展新型金融業態。推進產品服務創新,培育金融服務品牌,發展類型多樣、優勢互補、競爭有序、經營規範、充滿活力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善規劃布局,依法建立健全市場準入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又好又快發展。積極籌建設立或引進信託投資、貨幣經紀、融資租賃、網際網路金融、財務公司、汽車金融、消費金融、再擔保等各類金融主體,填補市場空白,完善金融服務功能。(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六盤水銀監分局、市工商局、市商務糧食局)
(二)完善市場體系建設,做大地方金融總量。
1.全面發展資金市場。大力發展信貸市場、票據貼現市場,鼓勵銀行機構開展匯兌、承兌、信用證等各類服務,積極發展支付結算、銀行卡、基金託管、私人銀行、財富管理、諮詢顧問等中間業務。積極探索現代結算、支付方式,大力推進銀行管理和業務信息化建設,積極發展ATM、POS機、電話銀行、網路銀行等新型服務渠道,積極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切實搭建利用境外資金的有效平台。(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六盤水銀監分局、市內各商業銀行)
2.創新發展保險市場。有效發揮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和經濟“助推器”功能,圍繞全市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拓展保險服務功能,打造經濟發展的風險屏障,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圍繞“3155”工程,大力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三農”保險試點,擴大覆蓋範圍,提高保障程度,創新支農惠農方式。研究推動“保險+信貸”合作,開展政府、銀行、保險間的業務合作,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為企業提供增信服務。創新保險參與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方式,加快發展各類責任保險、商業養老保險,促進健康保險服務多樣化,構建保險民生保障網,打造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工商局)
3.積極運用各類債券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債券產品募集資金。探索開發收益型企業債券等債券品種,開拓新的融資渠道。推動信用評級市場規範發展,為企業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
4.有效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面向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積極加強與外地金融機構和交易平台的橫向交流合作,構建緊密型業務合作機制。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盈利能力強、成長性高、有掛牌意向的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分年度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重點企業列為全市重點後備企業,強化培訓輔導,予以傾斜扶持,支持在國內主機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及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或掛牌交易。(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
5.探索發展要素市場。以發展現貨貿易、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轉型發展為核心,研究探索煤炭、鋼材、建材、碳排放權、排污權等要素交易市場,推動建立煤炭、鋼材期貨市場交割倉庫,完善市場運營機制,開展現貨融資業務,開發儲備現貨交易品種,推動建立專業化、高效化、規範化的要素市場體系,發揮資金、信息、人才、技術、物流等要素匯聚功能,打造市場化資源配置平台。(牽頭單位:市商務糧食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能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金融辦)
(三)突出重點金融服務領域,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突出“3個15萬”、民營經濟發展、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和婦女就業擔保貸款等發展載體,積極搭建金融服務平台,鼓勵金融機構設立小微企業信貸服務中心(支行),開發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打造全方位金融服務“超市”。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最佳化小微企業貸款管理,縮短融資鏈條,切實降低融資成本。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天使基金、創業投資、集合性債券等多種新型融資工具,探索擴大抵(質)押物範圍,拓寬中小微企業信貸增長空間。研究制定扶持微型企業貸款政策,簡化手續,規範流程,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完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積極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支持各類銀行、保險、融資擔保公司等機構完善在涉農地區的網點布局,加大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全面落實農村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有效套用支農再貸款和合意貸款政策,積極開展面向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大力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增強農業風險保障能力。圍繞激活農村資源資產,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探索對農村各類土地、山林、房屋等資產進行確權、頒證,構建產權交易流轉平台、流轉交易服務機制、產權價值評估和擔保機制,推動農村產權可流轉、可交易、可處置,促進農村資源、資產、資本轉換,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為農業特色產業、“3155”工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要素保障。(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政府金融辦)
3.強化重點項目金融服務。充分發揮信貸市場融資主渠道作用,積極爭取銀行機構對我市擴大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合規業務,引進表外資金。發揮好政策性銀行在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開發性貸款、出口信貸等方面的扶持引導作用。按照“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的要求,最佳化信貸資金投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大對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保障力度。大力拓寬企業新型融資渠道,研究開展信託融資、融資租賃、公私合營(PPP)等開發建設融資新模式,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滿足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屬投融資公司)
4.突出循環經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拓寬抵押擔保範圍,積極藉助信貸融資、股權投資、債券融資、企業上市融資等方式拓寬循環經濟產業投融資渠道,發展綠色金融產業,有效引導要素資源向循環型產業體系合理配置和集約使用,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向循環經濟,有效解決發展循環經濟投入不足的問題,促進產業調整升級。(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
5.發展現代服務業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全市服務業發展方向,突出重點,最佳化結構,創新抵押擔保模式,推進智慧財產權、股權、特許經營權、應收賬款、收益權、動產等抵(質)押貸款業務,積極發展供應鏈融資、物流融資等新型融資,加大對信息、物流、教育、文化、旅遊、養老、醫療及各種商務服務等領域的金融支持,努力滿足服務業多元化金融需求。不斷拓展服務業直接融資渠道,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中期票據、資產證券化等進行融資。充分發揮場外市場的平台作用,進一步拓寬股權轉讓和融資渠道。(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6.助推拉動消費金融服務。推動發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項目等住房融資專業服務。鼓勵發展持卡定製消費的消費金融模式,形成集約化預付費消費支付清算體系和方便快捷的購卡、充值、退卡服務體系。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產業,支持發展電子代收付產業,服務居民消費和產業升級。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探索發展消費金融、汽車金融等新型業態。(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商務糧食局)
(四)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夯實金融業發展基礎。
1.完善金融法制建設。建立健全促進地方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制度,支持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能,加強地方金融工作部門、執法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作。規範發展新型金融業態,支持和引導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推動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建立依法合規的規範發展模式。適時出台符合我市實際的地方金融相關管理辦法,為金融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
2.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原則,以社會成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套用為重點,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和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系統。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拓展徵信服務套用領域,加快徵信產品創新,提高信用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和能力。積極支持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誠信企業創建工作。切實加強信用管理,形成信用約束機制,培育和規範多元化信用主體。推進誠信“六盤水網”建設,加強誠信宣傳教育,創造誠實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場環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
3.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金融人才戰略,堅持培養、引進和使用並舉的方針,創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和培養人才的體制機制和良好環境。研究制定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配套措施,建立金融人才儲備庫,加強金融人才服務平台建設,完善金融人才服務政策,新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按照《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試行辦法〉的通知》(市辦發〔2012〕24號)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營造有利於金融人才集聚的良好工作、生活和文化環境,積極為各類金融高級人才在我市工作、生活提供居住、子女教育、醫療等便利服務。適應金融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加強地方金融服務部門金融人才配置和隊伍建設,建立政府部門與金融部門雙向交流、互派掛職及向外引進工作機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市內各商業銀行、市政府金融辦、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最佳化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激勵、引導、保障機制,增強吸納能力,聚集金融資源,促進金融發展。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落實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政策,研究制定鼓勵金融創新、中小企業融資、農村金融服務、保險業創新、股權投資、企業上市的各項政策措施。建立支持金融企業開拓業務和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更新發展理念,激發創新活力,改善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形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金融企業為主體的金融創新機制。(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5.健全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和槓桿效應,積極設立國有獨資和組建國有資本主導、吸納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層次融資性擔保機構,切實發揮其在扶持弱勢產業中的引導示範作用。鼓勵和支持各類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開展中小企業、“三農”、循環經濟等融資擔保增信業務。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創新融資擔保形式,提高擔保服務水平。推動再擔保公司設立,為擔保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提供保障。(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六盤水銀監分局、市內各商業銀行)
6.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加快培育和發展資產評估、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投資諮詢、保險經紀和公估公司等中介機構。鼓勵發展金融數據處理、金融軟體開發、客戶服務等金融服務外包業態。支持金融專業服務機構創新經營模式和服務方式,形成各類金融服務中介機構積聚、功能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探索組建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為民間金融規範、健康發展提供支持。(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
(五)搭建金融發展載體,實現金融聚集發展。
1.推進金融聚集區建設。要根據經濟性、地域性和複合性特徵,準確把握金融聚集的內涵,因勢利導,穩步推進,切實發揮聚集效應和規模效應。健全金融聚集區規劃建設推進機制,最佳化金融聚集區功能布局,根據城市格局和現有基礎條件,在市中心城區規劃建設六盤水市金融服務中心等重點金融功能區,推動金融向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適度聚集,構建定位明確、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聚集區空間體系,打造聚集金融資源的有效載體。(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建立健全金融聚集的服務環境。在國家統一監管架構下努力提供具有競爭力的政策和制度環境,加快金融業聚集過程。要依法合規落實包括用地、人才等方面的各類優惠政策,加快通信、數據網路、交通網路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完善的金融輔助行業,增強地方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能力,創造吸引金融機構、金融人才聚集的軟硬體環境。探索建立金融發展基金,鼓勵證券、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創新。(牽頭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
(六)加強金融風險防控,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1.繼續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在尊重金融機構經營自主權、鼓勵金融創新的同時,以堅決防止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為底線,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分析,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切實加強金融監管。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和防禦風險能力,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完善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制度和行業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強化屬地監管,推進依法合規經營。(牽頭單位: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六盤水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
2.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職責。要建立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的金融管理聯動協調機制,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和轄區屬地管理責任,切實發揮地方政府在防範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中的重要作用。類金融機構的管理實行監管與市場準入、行業管理掛鈎的原則,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承擔監管職責;需行業特殊許可的,由許可部門承擔監管職責;無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又無需行業特殊許可的機構,由註冊地的工商部門承擔監管職責,切實做好本行業的日常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糧食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建立健全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行業協會建設,提高行業組織自律能力,推動金融產業規範健康發展。加強金融法律法規宣傳和風險教育,提高全社會金融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建立金融案件處理應急機制和防控預案,增強金融風險防控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對跨縣(特區、區、開發區)的案件,牽頭縣(特區、區、開發區)要主動協調,其他涉案的相關縣(特區、區、開發區)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案件處置工作。跨地市的案件,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承擔起協調職責。對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依法立案偵查,最大限度挽回損失,提高打擊效率,防止發生大規模群體性和惡性事件。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各類金融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各級政府要把完善金融體系工作作為夯實經濟發展基礎、加速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各縣(特區、區、開發區)及市直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市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在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加強區域金融研究,開展頂層設計,提供理論支持與指導,統籌推進我市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二)建立健全考核機制。為有效推進我市金融體系建設工作,將金融業發展情況納入市政府對縣(特區、區、開發區)目標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夯實金融工作基礎。
(三)完善“政、金、企”協調溝通機制。建立“政、金、企”聯繫會議制度,搭建多層次的合作交流平台,構築“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利互惠、共謀發展”的新型“政、金、企”關係,建立新型“政、金、企”合作密切、互動有序的運行機制,化解政府、金融機構、企業間信息不對稱問題。以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融資對接為突破口,進一步拓寬我市融資渠道,最佳化融資結構,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資金支持,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