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建立工會組織的意見,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教育部於2002年6月17日聯合發布的關於民辦學校“工會組織”的檔案。檔案發布2002年6月17日,全國總工會、教育部印發《關於在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建立工會組...
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的人選,設立校董會的,由校董會提出;不設立校董會的,由舉辦者提出,經審批機關核准後聘任。第二十三條 擔任教育機構的董事、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和擔任總務、會計、人事職務的人員之間,實行親屬迴避制度。第二十四條 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權依照工會法建立工會組織,...
民辦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法人登記,取得法人資格。逐步建立、完善校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審批機關核准的章程,明確舉辦者、校長和教職工的權利與責任,健全學校教學、財務、後勤保障等各項管理制度,建立黨團及工會組織,健全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下的民主管理制度,依照有...
第二十四條 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重視因校制宜,開拓創新,辦出特色,努力培養優秀人才。第二十五條 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教育工會組織,並實行以教師為主體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以保障教職工參加學校的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發揮社會力量辦學研究會作用,...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經選舉可由學校行政負責人中的黨員擔任。設校董會的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應進入校董會。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工作變動時,須徵求上級黨組織的意見。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高等學校,由舉辦單位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舉辦單位確有困難或...
關於《條例》的適用範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條例》確定的適用範圍,把符合《條例》調整範圍的教育機構納入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範疇。國有企業事業組織、工會組織、婦聯組織、共青團組織利用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舉辦的教育機構以及農村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籌集資金舉辦的幼稚園、中國小校和農民文化技術學校,仍按公辦...
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對於加強現代社會組織建設、促進轉變政府職能、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民政部關於促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的通知》(民發〔2009〕145號)發布以來,各級民政部門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實踐,扶持發展了一批管理規範、服務專業、...
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6〕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是指各種社會力量以捐贈、出資、投資、合作等方式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法律法規允許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改革開放以來,作為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主...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範營利性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社會組織或者個人...
以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為主體組成的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社會組織工作,改革開放以來,在各級...堅持黨建帶群建,推動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支持工會代表職工對社會組織貫徹執行有...
創新組織設定,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各項制度,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基層組織工作。三、健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5.健全工作機構。縣級以上地方黨委要依託黨委組織部門和民政部門...
——轄區內企業用工管理普遍合法合規,基本達到創建標準。——轄區內企業普遍建立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的集體契約制度,對不具備單獨開展條件的小微企業,通過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契約實現覆蓋。——依法建立工會組織、企業代表組織以及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健全勞動關係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和聯動化解機制,對轄區內帶有普遍性...
《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是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建設,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8月21日,《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自2016年8月21日起實施。...
(2)工作力量全覆蓋。盟市、旗縣(市、區)和有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任務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每個社會組織黨組織要配齊書記,規模較大的社會組織黨組織有專門的黨務工作者,暫不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社會組織全部選派黨建指導員。(3)工作經費全覆蓋。建立並落實黨費撥返制度、財政支持制度,多渠道解決經費...
各學校也要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領導、工會領導直接抓,各部門緊密配合,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做到有規劃部署,有總體方案,有人員具體負責,有檢查落實的工作機制,將創建活動切實落到實處。學校黨政領導要增強法制意識、民主意識,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善待和關愛教職工;...
暫未建立職代會制度的其它公司,可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三)由工會代表職工實行民主管理的企業,應建立相應制度:(1)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公司董事長或經理應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情況和生產經營計畫。工會應組織職工認真討論,並提出改進生產、經營、管理的建議,董事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