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鹹陽市地方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鹹陽市地方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通知
  • 類別:通知
  • 地點:鹹陽市
  • 類型:地方病防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市衛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制訂的《鹹陽市地方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鹹陽市地方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
市衛生局 市發改委 市財政局
我市屬全國地方病高發病區。病區廣、病情重、危害大,全市490多萬人不同程度受到地方病的危害和威脅。"十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廣大醫療衛生工作者的努力,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一大批地方病患者得到有效防治。截止"十五"末,全市13個縣市區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完成地方性氟中毒中、重病區改水260處,受益人口達到16萬人。大骨節病病區140多萬人堅持食用硒碘鹽,完成病區搬遷21308人。克山病穩中有降,近10年來沒有發現急型和亞急型病人。通過採取畜間檢、免、處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布病疫情穩定。免費治療各種地方病患者20651例。完成了"十五"期間的各項地方病防治任務,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獎勵。
但是,導致地方病發生和流行的環境因素依然存在,危害尚未根除。已經取得的防治成果,仍需堅持不懈地予以鞏固。目前,我市還有20多萬人患有地方病,其中1萬多人因患地方病降低或喪失了生活自理或勞動能力,需要採取救治措施。飲水型氟中毒病區還有13.5萬人需進行改水降氟。鹽業市場仍需進一步加強管理,建立合格碘鹽長效供應機制,降低地甲病的發生。大骨節病、克山病在病因不明之前,219萬人仍需堅持食用硒碘鹽,繼續採取改水、搬遷、換糧等綜合防治措施,以提高防治效果。
為了鞏固和擴大地方病防治效果,加快消除地方病危害步伐,保障病區民眾身體健康。根據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制訂的《陝西省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規劃。
一、總體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經費保障"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本底清楚、網路健全、宣傳到位、措施落實"的防治模式。以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區改水和控制布病疫情為重點,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危害,鞏固和擴大大骨節病、克山病防治成果,加大現患病人治療力度。到"十一五"末,使我市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大骨節病、克山病主要地方病的危害達到消除目標。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把地方病防治工作作為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治人員和病區民眾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資金,繼續採取"補碘、補硒、改水、搬遷"為重點的綜合防治措施,控制新病例的發生,加大現患病病人的治療力度,保障病區民眾身體健康,促進病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任務和指標
(一)地方性氟中毒
1、防氟改水:以三原、涇陽、禮泉、興平、秦都、渭城為重點,到2010年,全部完成現已查明飲水氟含量在1.5毫克/升以上尚未落實改水措施的13.5萬人口的改水任務;對已建改水工程但水氟含量仍然超標(1.5毫克/升以上)的要更換水源,對運行不正常、停用、報廢的改水工程要進行修復、重建或改建,使已改水工程運行良好,水質符合國家農村生活飲用水標準。
2、飲水型氟病區病情調查和治療。對全市所有氟病區進行一次病情調查,摸清病情底數,採取相應防治措施。同時,選擇500例病情較重的氟骨症病人,給予免費治療。
(二)碘缺乏病
1、繼續鞏固和提高實現國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的成果,持續消除碘缺乏病的危害,碘鹽合格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保持在95%以上。
2、免費治療地方性甲狀腺腫病人3萬例,總有效率達到80%以上,有半數以上病人得到治癒。
3、利用量子共振檢測儀,在中小學生中開展碘營養情況調查,調查人數不少於5000例。
4、中、小學生和家庭主婦缺乏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
(三)大骨節病和克山病
1、繼續堅持在95%以上的病區實施硒碘鹽防治,硒碘鹽合格率穩定在80%以上。
2、已達到國家控制區標準的縣,繼續鞏固防治成果;未達到國家控制區標準的縣到2008年全部達到國家控制區標準。
3、免費手術治療青壯年大骨節病患者不少於455例,良好率達到80%以上;免費藥物治療大骨節病患者不少於200例,有效率達到90%以上。對部分慢型克山病患者實施治療管理,有效率達到80%以上;7個克山病病區縣,全部達到控制區目標。
(四)麻風病
對活動期病人,治療率達到100%;新發病例控制在1/10萬以內,達到控制區標準100%,其治療管理有效率達到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領導和組織機構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穩定的"政府領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經費保障"地方病防治長效機制,將地方病防治納入各級政府主要領導的任期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劃,並將各級任務指標和工作職責落實到轄區鄉鎮政府。組織多部門協同工作,共同完成規劃任務;落實地方病防治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經費按時、足額到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區域內地方病防治中、長期規劃;加強督導檢查,解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規劃的完成情況和指標實現情況,定期組織評估,確保各項任務和指標的如期完成。全市各級地方病防治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工作進度,發現和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給同級政府當好參謀,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和預定目標的實現。
(二)強化部門協作,明確工作職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陝西省地方病防治條例》和本規劃要求,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完成屬於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任務。
衛生部門要開展病情調查、預防、治療、監測、水質檢測、技術培訓、實施宣傳和健康教育、質量評估、科學研究等,制定防治策略,提出防治措施,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病區範圍、病情資料和相關技術服務,推廣地方病示範縣建設經驗,建立"本底清楚、網路健全、宣傳到位、措施落實"的防治模式。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地方病防治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省上規劃,安排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改水計畫,並落實配套資金;統籌考慮並優先安排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中缺水的地方病病區和不適宜人居環境的大骨節病病區、克山病病區人口搬遷。
財政部門要按照省、市政府有關要求,將地方病防治經費列入預算,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掌握防病效益;對中、省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貧困地區重大地方病防治項目的補助,要根據有關部門的具體使用計畫,儘可能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及時予以審批下達。
水利部門要按照衛生部門提供的飲水型地方病氟中毒病情資料和病區範圍,將其納入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規劃,並按照先重後輕的原則組織實施。同時要嚴把病區改水工程水源的水質關,加強供水工作的管理,保證長期受益。
農業(畜業)部門要認真做好畜間布病防治工作,控制布病發生和流行。
扶貧部門要把扶貧與地方病防治相結合,將生存條件差的大骨節病病區、克山病病區和無低氟水源可引用的氟中毒重病區列入扶貧搬遷規劃,統一組織實施。
林業、糧食部門在實施退耕還林項目時,要向大骨節病和克山病病區傾斜,使這些病區民眾利用改變生態環境和食用從異地調入糧食的辦法得到防治。
鹽業、工商、質檢、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碘鹽、硒碘鹽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和質量監督及違法行為的查處,保證全市範圍合格碘鹽和大骨節病、克山病病區合格硒碘鹽的供應,並做好職責範圍其它相關工作。
教育、廣電、殘聯等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上好中國小地方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課,做好特需人群補碘的宣傳教育工作,預防智力殘疾的發生。
民政、環保、科技等部門,分別做好地方病致殘和致貧特困戶的救助、導致地方病發生的水和空氣等環境因素的治理及重點科研項目的立項工作。
(三)堅持監督檢查,實施依法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嚴格的督查工作機制,對主管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評估,及時向政府和牽頭單位報告工作進度和結果。要嚴格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截留、擠占、挪用者嚴肅查處。要認真貫徹執行《陝西省地方病防治條例》、《陝西省<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陝西省鹽業管理條例》等地方病防治法規,實施依法管理,保障地方病防治工作有序開展。
(四)建立一支穩定、高效的專業隊伍。地方病防治是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和計畫、財政、衛生部門要將地方病防治機構建設作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安排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建設、儀器設備配置、交通工具配置和建立外援合作項目時優先考慮,合理安排。"十一五"期間,在各級財政列支的地方病防治專款中,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改善防治機構的工作條件,提高防治工作效益和防治水平。要加強地方病防治專業人員在職繼續教育和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建設一支精幹高效的地方病防治專業隊伍。要妥善解決地方病防治專業人員的待遇問題,落實相關政策,激勵其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使其安心本職工作,立志獻身於地方病防治事業。
(五)拓寬投資渠道,提供資金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省、市地方病防治規劃要求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地方病防治專項經費。市本級財政用於日常地方病防治經費不得少於轄區人口年人均0.3元的標準。秦都、旬邑、彬縣財政狀況較好的區縣要爭取達到轄區人口年人均0.5元的投入標準。長武、永壽、乾縣、禮泉、武功、興平、涇陽、三原、淳化、渭城區不得少於轄區人口年人均0.2元的標準,並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以保證防治項目開展,控制地方病的發生和流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防治規劃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計畫,安排相應的防治資金。要按照"渠道不變、加強管理、統一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充分利用國家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退耕還林、扶貧開發、農村沼氣建設等資金,實施防氟改水、病區換糧、異地搬遷等地方病綜合防治措施,集中力量努力消除地方病的危害。
(六)加大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要通過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多種宣傳形式,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地方病的危害和科學防治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進一步增強病區民眾的健康防病意識,自覺改變不利於健康的衛生習慣和傳統生活方式。要在中國小開設地方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課,通過學生向家長和社會宣傳,取得最佳的宣傳教育效果。
(七)做好地方病防治、監測、科研工作。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十五"地方病防治、監測、科研工作的經驗,開展病情調查,針對新發病人情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地方病的發生。嚴格按照規劃中所提的防治項目抓好項目的實施、監測。同時,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搞好地方病的科研工作,為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科學的資料和技術,使地方病防治、監測、科研工作取得新進展。
(八)做好考核評估工作。要對各項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防治效果及規劃目標實現程度,定期考核評估,保證目標的如期實現。要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對措施得力,完成計畫目標任務好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措施不力,任務完成差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導致規劃目標無法實現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市政府將於2008年對執行規劃情況進行中期考核評估,2010年進行終期驗收評估。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規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縣市區地方病防治工作具體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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