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溫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溫州市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溫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 實施地區:溫州市
《關於印發溫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溫州市發布的通知。
《關於印發溫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溫州市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關於印發溫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實施地區 溫州市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保中心、開發區社保分局,各...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 有的地方把符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也納入...
第二條凡在本縣轄區內按法定條件、法定程式退休,並由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企業退休人員(含個體參保的退休人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目標任務是在實現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石家莊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
第三十七條 鼓勵以社會自願贊助和捐贈等方式籌集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第三十八條 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按照《蘇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列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並接受...
通知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溫州市水利工程運行維護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溫政發〔2015〕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溫州市水利工程運行維護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
以下簡稱退管費)的管理工作,根據市委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積極推進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深辦發〔2004〕17號)等檔案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委託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過渡形式管理服務的,其管理服務機構的經費,採取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承擔一部分、同級財政補助一部分的辦法解決。財政補助工作經費部分,由各地根據財力情況並結合企業的...
為切實做好怒江州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提升社會化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19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
(浙政發〔2006〕48號,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勞社老〔2006〕1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對企業自行發放的現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由企業按現行途徑妥善處理。國有企業要採取一定過渡期辦法,在加強對職工工資福利統一規範管理的基礎上,逐步減少新辦理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過渡期期滿後辦理退休的人員...
(蘇辦發[2003]99號)和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蘇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細則》(蘇勞社險[2004]15號)精神,現就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考核制定以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