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鐵道部關於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辦法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鐵道部關於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辦法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3.04.06由鐵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鐵道部關於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辦法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鐵道部
  • 頒布時間:1993.04.06
  • 實施時間:1993.04.06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許可權的辦法〉的通知》(中辦發〔1992〕11號)精神,為適應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鐵路發展的需要,本著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協調配合、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的原則,對我部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辦法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後的《鐵道部關於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審批辦法的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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