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範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助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3〕29號)、《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2號)、《國務院關於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11號)和報經國務院同意的《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調整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 促進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財建〔2015〕49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鼓勵沿海和遠洋老舊運輸船舶(以下簡稱海船)提前報廢更新,內河主要通航水域運輸船舶(以下簡稱內河船)拆解、改造和新建示範船,以及漁業捕撈作業船舶(以下簡稱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
內河主要通航水域是指《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確定的“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等主要乾支流高等級航道。“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是指長江幹線、西江幹線、京杭運河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以及岷江、嘉陵江、烏江、湘江、沅水、漢江、江漢運河、贛江、信江、合裕線、右江、北盤江-紅水河、柳江-黔江、淮河、沙穎河、黑龍江、松花江和閩江等。
第三條 補助資金的使用範圍包括:
(一)海船提前報廢更新。
(二)內河船拆解、改造和新建示範船。主要包括:過閘小噸位船舶拆解、老舊運輸船舶提前拆解、單殼液貨危險品船拆解改造、現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以及建造川江及三峽庫區大長寬比示範船、
液化天然氣(LNG)動力示範船或高能效示範船。
(三)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主要包括:漁民減船轉產過程中的漁船拆解、人工魚礁改造及投放、減船廢料
無害化處理和漁具集中銷毀等;標準化捕撈漁船更新改造;人工魚礁建設、漁港航標等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海洋漁船通導與安全裝備建設,以及支持漁業發展的其他重點方面。
第四條 用於海船提前報廢更新的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
用於中央航運企業(含其控股子公司)的內河船拆解、改造的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用於其他內河船拆解改造的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比例分擔。其中東部省份(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比例為5:5,中部省份(黑龍江、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比例為6:4,西部省份(陝西、重慶、四川、雲南、貴州、廣西)比例為7:3。
用於新建內河示範船以及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鼓勵地方財政增加資金投入。
第五條 補助資金用於海船提前報廢更新的補助期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用於內河船拆解、更新和新建示範船的補助期間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用於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期間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二章 海船提前報廢、更新補助標準
第六條 海船拆解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資金:
(一)從事國內沿海或國際遠洋的老舊運輸船舶。其中,單殼油輪不小於600載重噸,其他運輸船舶不小於1000 總噸。
(二)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有權,並持有有效期至2013年1月1日之後的船舶登記、船舶檢驗等證書、國內沿海《
船舶營業運輸證》或《國際海上運輸船舶備案證明書》。
(三)比規定的強制報廢船齡或單殼油輪限期淘汰時間提前1年至10年(含1年、10年)拆解。符合《關於發布提前淘汰國內航行單殼油輪實施方案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09年第52號)和《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要求的單殼油輪,限期淘汰時間按以上規定確認;其他船舶限期淘汰時間按《
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4號)確認。
(四)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拆解完畢,並辦理完畢船舶所有權、國籍、營運資格等註銷手續。
第七條 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融資租賃回購併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船舶,由持有
水路運輸許可證的船舶所有人提出船舶拆解和補助資金的申請。
第八條 在拆解海船的基礎上,新建船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資金:
(一)新建船舶與拆解船舶的船舶所有人相同。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船舶建造完成並取得海事機構核發的船舶登記證書和中國船級社核發的船舶檢驗證書、入級證書。新建船舶應為沿海或遠洋運輸船舶,具體船舶類型由企業自主選擇。
(三)新建船舶的總噸應不小於拆解船舶的總噸。根據自願原則,同一船舶所有人可將其全部拆解和新建船舶的總噸分別合併後對應計算,也可將拆解和新建船舶的總噸分別對應計算。
(四)滿足中國船級社公布的我國加入的國際新公約、新規範和新標準的要求。
第九條 海船提前報廢更新補助金額按以下方法計算:
單船補助金額=補助基數×船舶總噸×船齡係數×船舶類型係數。
補助基數為0.15萬元;船舶總噸以拆解船舶檢驗證書核定為準。
船齡係數按辦理船舶所有權註銷手續時的實際船齡計算提前淘汰的年限,對應《沿海和遠洋老舊運輸船舶提前報廢船齡係數表》(附1)確定。
船舶類型係數: 駁船為0.6,散貨船、雜貨船、其他貨船為1.0,貨櫃船、冷藏船、多用途船、滾裝貨船為1.2,客船、液化氣船、化學品船、油船、推 (拖)輪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