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在1996.07.10由國內貿易部, 機械工業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6年07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7月10日
  • 頒布單位:國內貿易部, 機械工業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的資格等級
第三章 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的認定
第四章 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機構資格變更和罰則
第五章 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計委、建委、經委、招標領導小組、成套局(公司)、機械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國科學院、總後勤部、設備成套甲、乙級資質單位:
為了維護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成套設備招標的正常秩序,進一步推動招標工作,保護公平競爭,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建成投產,根據國內貿易部《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試行辦法》(內貿成字〔1995〕第186號)和原物資部國家計委機械電子工業部《機電設備成套單位資格審查暫行辦法》(〔1992〕物成字47號)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函告國內貿易部設備成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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