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國有科研機構整建制轉型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07.23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國有科研機構整建制轉型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7年07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7月23日
- 頒布單位: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關於印發《國有科研機構整建制轉型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07.23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
關於印發《國有科研機構整建制轉型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07.23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國有科研機構整建制轉型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
第七條 企業實行公司制改建,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託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對改建企業所涉及的全部資產,應當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國務院令第91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
第八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第九條 發生戰爭、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重大、緊急情況時,國家可以依法統一調用、處置企業國有資產。第十條 ...
關於印發《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二章 股份制企業設立時國有股的管理 編輯 語音 第六條 國有股的設定需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確認。對用國有資產入股組建或以全民所有制企業改組設立股份制試點企業,...
其中企業國有資產較少的自治州和海東行署,經省政府批准,可以不單獨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但應當確定有關部門行使國有資產監管職責。 第四條 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是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
〔1992〕29號)和《關於印發〈境上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資境外發〔1992〕5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檔案的有關規定,對境內國有資產占用單位用國有資產實物向境外投入開辦企業的有關問題,特...
該《意見》分總體要求、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協同推進相關配套改革5部分17條。(概述圖片來源:中國政府網)出台背景 國有企業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頒布實施。檔案內容 國資發產權[2005]78號 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
國有資產管理的專門機構 國有資產管理的專門機構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代表其行使日常行政管理職能,組織制定有關法規、制度,對產權經營者和企業法人進行監督...
(十二)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事項。第七條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不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一)經各級人民政府或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對企業整體或者...
60號)、《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財政部《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財企[2002]313號)、《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國資委《企業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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