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申報審批管理辦法(試行)〉通知》是國家文物局2014年7月17日發布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申報審批管理辦法(試行)》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 發布時間:2014年7月17日
《關於印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申報審批管理辦法(試行)〉通知》是國家文物局2014年7月17日發布的一份通知。
2014年1月17日,國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4〕64號印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申報審批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立項申報審批、技術方案及經費申報審批、職責與監督、附則5章17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範文物保護項目諮詢評估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局制訂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項目諮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現予...
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法人單位,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十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五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者不少於十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以上的文物保護工程,質量合格。二、法定代表人與技術人員均有較強的文物保護意識。單位總體水平在...
第十條 文物保護工程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實行分級管理,並按以下規定履行報批程式: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國家文物局為審批機關。二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是國務院核定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10月16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21年7月13日, 國家文物局發布通知並公布《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遴選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遴選規定》的通知 文物保發〔202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
第十五條承擔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工程的單位,應當同時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其中,不涉及建築活動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應當由取得...
保護和利用好文物,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國務院核定文化部確定的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計1080處)以及與現有全國...
財政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3〕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文化廣播電視局:為規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
在重點保護區內不許進行建設工程,或因特殊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時,亦應在確定建設工程規劃和徵用土地以前按照條例的規定報請批准。保護範圍劃出後,應按級報請人民委員會批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應報文化部審核決定),通知有...
第三條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它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上各時代重要...
《辦法》顯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指以重要考古遺址及其環境為主體,具有科研、教育、遊憩等功能,在考古遺址研究闡釋、保護利用和文化傳承方面具有全國性示範意義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間。《辦法》顯示,符合已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
本辦法主要適用於全國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工程。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工程可參照執行。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七條:屬於屋頂除草勾抿、局部揭瓦補漏、簡易支撐、院內環境清理、室內外排水疏導等經常性保養維修工程,由文物...
到2020年,文物事業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中進一步發揮重要作用;文物資源狀況全面摸清,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良好,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
第二條 從事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和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壁畫等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是指為文物保護工程而...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6年11月20日發布,自1996年11月2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計2...
第七條 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與其他機構合作開展經營性活動,應當簽署合作協定。合作協定簽署前,應當由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報與文物保護單位級別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