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是國務院核定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10月16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自2019年10月7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7日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國發〔2019〕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核定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確定的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計762處)以及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總計50處),現予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的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既要注重有效保護、夯實基礎,又要注意合理利用、發揮效益,在保護利用中實現傳承發展,認真做好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兵敬頌贈,確保文物安全特別是文物消防安全,努力開創文物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為堅定文化自信、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國務院
2019年10月7日。
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總計762處,另有50處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以下詳細內容—— 略)
一、古遺址(總計167處)
二、古墓葬(總計30處)
三、古建築(總計280處)
四、石窟寺及石刻姜虹立(總計39處)
五、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總計234處)
六、其他(總計12處)
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
(總計50處)
一、古遺址(10處)
二、古墓葬(5處)
三、古建築(3處)
四、石窟寺及石刻(7處)
五、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殼嬸故整旋記表性建築(25處)

內容解讀

2019年10月16日,國務院印樂烏求發《關於核定並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計762處)以及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總計50處)。
從類型看,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包括古遺址167處,古墓葬30處,古建築280處,石窟寺及石刻39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234處,其他12處。
《通知》要危主犁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既要注重有效保護、夯實基礎,又要注意合理利用、發揮效益,在保護利用中實現傳承發展,認真做好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確保文物安全特別是文物消防安全,碑抹努力開創文物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為堅定文化自信、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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