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挖掘並激發社會各方面力量,特別是民營企業(商會)、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參與扶貧開發的潛力和活力,聚集更多扶貧資源加快推進甘肅省“1236”扶貧攻堅行動,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動員和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鼓勵社會力量治理開發“四荒”地。甘肅省鼓勵各地積極吸引省內外、海內外勞動密集型、資源開發型企業,到貧困地區建設地區總部和分廠及加工配套,積極承接產業轉移。企業對移民搬遷舊村宅基地進行復墾的,優先列入當地集體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企業通過土地復墾置換出的土地指標,在滿足移民搬遷新村用地後,結餘指標可用於企業產業扶貧開發項目用地及政策、法律允許的企業其他投資項目建設用地。允許發展設施農業、規模養殖、經濟林,建設現代農業園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及生態旅遊觀光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