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規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規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金〔2013〕3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3年03月05日
《關於加強規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5日。
《關於加強規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5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近年來,全省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住...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維護在職職工的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西安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實際...
第十八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2年,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2002年5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頒布後,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青島市...
以維護公共利益和規範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秩序為目標,加強城鄉規劃、房地產市場、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節能減排、住房公積金、工程建設標準執行等方面的監督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
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檔案,召開了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會議,提出了今後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和要求,總體精神是:“健全決策體制,調整管理機構,強化監督工作,規範發展業務,努力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點);繼續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規範涉企收費行為,嚴肅查處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繼續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救濟資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糾正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
2.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 (1)認真做好住房公積金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2019年,堅持應改盡改、應廢盡廢的原則,繼續全面清理柳州市現行有效的住房公積金行政規範性檔案,制發《關於廢止“柳房金〔2015〕3號”等6個檔案的通知》(柳房...
審核單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並提出上報意見;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等業務檔案的規範化歸檔移交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數據的前台錄入及繳存職工個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證號)的核實和更改;負責住房公積金...
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為加強各級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查辦行政違法案件,制定此辦法。發布日期 關於印發《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違法案件督辦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號:冀建法〔2015〕24號發布...
同時,要進一步鞏固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成果,堅決糾正違規行為;繼續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規範涉企收費行為,嚴肅查處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繼續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救濟資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
(京房公積金髮〔2017〕76號),規定“進一步放開認可的評估機構範圍”等。2021年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持續最佳化規範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通知》,諸如租房提取、購房提取等高頻提取業務及事項可實現全程網辦。
18.各級政府和工作人員必須切實落實依法治市基本方略,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由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19.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由市政府各部門和...
(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供給,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正確運用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兩個手段,保持房地產投資合理規模,最佳化商品房供應結構,加強房價監管和調控,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深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交易...